54、君为天下
阳光下,浓重的眉,温厚圆润的唇,关切的眼。
“既然逃了,为何不逃的再远一些。”
温厚的声音,带着秋日阳光的朴实,这个声音。
陌然呆住了,匡,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远离楚都城郢,有几百里地,匡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哼,小子有胆,”
赵三多手一挥,脸上的笑狰狞极了。
打手向前围了过来。
匡一手拉过陌然,身子挡住陌然,面对着一群狼样的打手,脸上镇静自如。
她拒婚在前,害他名声扫地,千里遥远,他却救她于危难。
陌然有心要拒绝这个男人的帮助,可是,身子软,脑子晕,她软在一边,却半点提不起劲
眼见打斗一触既发。
哈哈哈,
一阵笑声,从楼上走下一个蓝衫华服的男人。
“赵三爷,多日不见了。怎和兄弟的下人斗上气了。”
“二爷。”
匡一见楼上蓝衣的姜二爷下楼,就低头躬身,但身子依然挡住了陌然。
“原来是二爷的人。”
赵三多的话里透着一丝不快乐。但却已经明显语气缓了下来。
都在道上混的人,姜二爷可是楚都名扬列国的新式商人。手下经营着木材,药材,丝绸等物。人又出了名的乐善好施。
再加上这些年,姜二爷与楚,齐等地的王侯世家来往密切。而他做着这等人肉生意。当然要得这些富豪照顾,尤其这姜二爷,可向来是他的大客户。
“求爷成全,这就是小的给爷提起过的妻子陌。”
匡深施一礼。
陌?
姜二爷犀利的目光扫过低头不语,头发凌乱的华衣女奴。
“哈哈,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了。”
赵三多笑的脸上的横肉都跳了起来,
“既然是二爷的人,那多有得罪,失赔,小弟先行一步了。”
手一挥,赵三多带着打手一阵风般的离去了。
“爷,老祖宗,老祖宗。”
楼上突然冲下来一个绿衣的丫头,冲着姜二爷惊慌的叫了一声。
“快传华医师。”
姜二爷交替一声,转身冲上楼去。
“随我来。”
陌然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只温热的手,已经抓住了她冰冷的小手,她只得被匡拉着,被动的出了客栈。
一走到街道上,匡就接过小厮递过来的缰绳,抱着陌然翻身上马,穿过大街,飞驰而去……
那绿衣的丫头,声音好熟,陌然突然睁大眼睛,难道那个绿衣的丫头,秀,天,居然是姜府的秀,天,真是冤家路窄啊。怎么会在这里遇到秀呢。
那么,老祖宗只能是,姜老夫人,她的老主子。哦,陌然想到这里,禁不住呻吟一声,天,可真是命苦啊。
怎么走了一圈子,她又回到了原点。
飞驰,一路无话,直到接了华医师回到客栈,直到华医师妙手回春,让已经昏死过去的姜老夫人终于又回过气来。一切才都重新静下来。
站在走廊里,
“你可真长本事了。居然敢逃婚。”
一个嘲讽的声音。
走廊尽头,花荫深处,扭动着腰肢,走来了眉毛挑高的秀,
“你可知道,你逃了。倒有人得了好了。”
绿色的帕子甩过来,搭在了陌然的肩头,
“你的桑姐姐可占了你的位子,成了侍妾姨娘了。你说这桑家兄妹可要怎么谢你呢?”
哈哈哈,秀笑着扭着身子,走了过去。
怎么,她逃了,桑居然成了她的替代品吗?
天?
陌然全身发冷。
目光,温和,悲伤的目光,
陌然转身,不敢抬头,她终是欠他的
“我?”
“那是桑的命。你自不必放在心上。为了孩子。”
匡目光里的阳光消失了。
一想到当日,他带着陌然挖的草药,回到姜府,救了桑的命,还保住了孩子。
第二天,丢了新娘的公子叶,临时把桑从床上拖走,蒙上红盖头,在友人亲属面前,行了礼。终于完成了公子叶娶姨娘的闹剧。
可是,恼羞成怒的公子叶,当然会把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了桑的身上。
幸好,桑够机灵,靠着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又在老祖宗房里服侍,再加上用心侍奉着公子叶的正妻,就是对勾泽夫人和自家婆婆,小姑子,都尽着心,细着心。受尽委屈,倒也安定了下来。
听着匡淡淡的说完桑的事,陌然心里难受极了。
她当然不会忘了,当初刚来到这个世界里的那一夜,那个为了救自己,在槐树下,当着众人的面,被公子叶用强的聪慧少女。
望着匡,陌然微笑着,
真的好感谢,真的好对不起。
她拒绝了他,伤了他,他居然还这般为自己出头,
“我——”
“不要说了,只要你愿意,你永远都是匡的妻。”
这是什么,泪慢慢滑下,为什么,无论是多少世的轮回,时空如何转变,她总是要红历这样可悲的宿命,她爱的人,不要她;她不爱的人,却总是等待着她。
上一世,王子匡伤了她;而她呢,何尝不是也伤了黑咫浩
这一世呢,小白伤了她;她却又伤了匡。
这该是怎样的命运呢?
陌然的流泪,显然让匡误会了,温暖的做粗活的男人的大手,抚上了陌然苍白的脸,
“人再强,也强不过命的。我不求别的,除了妹妹,只求你平安幸福。”
这算什么,是一个男人的深情告白吗?
陌然哭了,又笑了,这个只有二十岁出头的男人,这个长着王子匡一样脸的男人,没法子,他总是能让她平静下来。
是的,在这个世界里,身为一个平民,匡的要求,也就是一家人,粗茶淡饭,平安相守一生吧。
她呢?
难道这不也是她的心愿吗?
一生一世一双人,她求的也是如此呢?只是她求的那个人,不知这时,已经身在何方?
单调的荒野,刺骨的北风,秋杀之际,万物都失去了活力,静静的森子里,只有霜雪伏在夕光里,远远的山,在林子的尽头若隐若现,视线所及之处,除了稀疏的林子,就是漫天的黄土。
队伍在这片楚齐交界的林子,已经整整走了三天了,三天没有见一个村庄。
除了马蹄声,就只剩下风吼,夕光淡淡的影子。
一只手,一只圆滑结实的手,慢慢拉开了弓箭,
嗖,
箭飞了出去,
哗,林子的深处,传来一阵鸟飞的声音。
敏捷的跳下马,蹿上树,黑亮的眸子四处张望,几个起跃,又落在那匹黑马上。
“前面有埋伏。”
魅影眸子一闪,望向无声的,坐在烈风上,一脸看不出表情的公子小白。
“是齐人。”
粉圆的脸,挑高的眉,娇嗔的唇,魅影,漠北,漠南都望向了发话的人。莒国公主已末,这一路行来,给他们最大震撼的莫不于这位已末公主了。
单打独斗,刺探消息,他们都是个中好手。
可是,要说到行军布阵,指挥若定,除了公子,就要看这位已末公主了。怪不得莒国传闻,称她为将军公主,莒国国弱,这已末公主十岁就在行军帐中出入,近些年,越发闻名于诸侯。
为此,多国诸子求婚于莒侯,要不是鲍叔牙多方周旋,而这已末公主又在幼年之时,对来莒国避难的公子小白几年厮守长大,岂能如此轻易娶得此女。得此女者,天下已得半也。
这一路上,多次危难,都多亏这位已末公主指挥若定,得已脱险。
“楚人轻灵,马蹄声单;齐人笨重,马蹄行双”
一句话,说的众人点头。
“得公主,公子之幸,齐人之福亦。”
鲍叔牙捻着胡须笑了。
“血影!”
公子小白的眼珠红了,他的目光死死盯住那些随风扬起的黑衣,每一个黑色披风的一角都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血色的鹰,多年前,也是这些人,在齐王宫的宫墙下,追逐着他与姐姐,他们奔跑着,一直奔跑在飞舞着血鹰的梦里。
今天!
小白手上的青筋暴跳,握紧了无心剑。
手一拍烈风,身子蹿了出去,无心剑在空中挽出无数剑花,直指为首的黑衣人。
青铜戟一晃,烈风上剩下的已末,也随之蹿了出去
撲!撲!
血,温热的血,飞溅在她的脸上
刀,一道道森寒的刀光
好一场血腥的大屠杀。
直到所有的声音都停下来,只有血滴落的声音,在空寂中有一种令人心寒的感觉。
目光扫过,所有的血鹰都死了。
他们付出的代价,就是莒国带出的虎贲军已经死伤大半。
“天快黑了,我们要快点走出这片林子。”
鲍叔牙蹲下身子,仔细查看了地上的尸体,眉头皱了起来,
“这些人苦斗至此,拼死拖住我们,这一路上,这已经是第三波了,而且手法如此熟悉,难道?”
鲍叔牙脸色变了,起身上马,
“快,我们一定要赶在公子纠前面到达齐国。”
这种手法,他太熟悉了,这分明是他的好友管仲所为,那么,只能说明一件事,公子纠他们赶上来了。
如果被公子纠率先进入齐宫,那么,一切的心血都白费了。
这后果,在场的每个人都知道。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翻身上马,可已经迟了。
一阵熟悉的笑声,让鲍叔牙脸上的血色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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