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哈利波特100推测
斯内普脸色竟有轻微的红润,气血直压脑门,情绪如一锅乱七八糟的魔药猛然溢出坩埚,却不知其效用。
其实,很多人都觉得,伽弥斯和米米长得太像了。
米米额头有一撮红毛,伽弥斯就有一颗红痣。
就连性格,爱好都惊人的相似。
上学期期末,伽弥斯更是天天顶着米米同款毛耳朵为时尚。
“有没有可能,那不是时尚,是他变形术出问题了。”邓布利多表情凝重。
斯内普还是有些难以想象,他语气干涩:
“你真的相信,有小巫师能在十一岁前无师自通最高变形术阿尼玛格斯?”
邓布利多的眼神坚定如暴风雨中的灯塔:“如果是伽弥斯,我相信。”
斯内普屏住的呼吸突然松了,他看着面前这个老人。
不明白对方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对卡顿有如此大的信任和支持,盖过波特,盖过所有人。
明明,他们根本没说过几次话。
“他是个天才。”邓布利多平静的眼眸深处闪烁着一种稀有的光辉,笃定且明亮。
斯内普大脑还是有些混乱,因为记忆在不断为米米和伽弥斯做上匹配与关联。
他沉默着,却又发酵出一股无所适从的恼怒与惊喜。
一向稳如老狗的双手正火辣辣地轻颤,他双手交握摩擦,神情里还是有不解与迷惑。
如果卡顿就是米米,他最少维持了三个多月的狐狸形态,或许更久?
以对方那耐不住的性格,他真的能假装自己是一只狐狸那么长时间吗?
又或者,根本就是卡顿的阿尼玛格斯出了问题。
他不是故意装成小动物欺骗别人的感情,而是……
他根本变不回来!
斯内普的手突然收紧,脑海里不断回放米米在街边乞讨吃食的样子,眼睛霎时肿胀起来。
过去的十年,卡顿是怎么度过的?
那个讨人厌的家伙,那个光鲜亮丽的卡顿,一直在麻瓜世界活得像野狗一样,翻垃圾桶长大吗?
斯内普的心一下子慌得揪了起来,像一块被摘空的棉花荚,
他的手攥到发白,脸上的血色也褪得一干二净。
他竟然恐惧知道答案了。
邓布利多轻声呼唤他的名字两次,但他都没有反应。
“西弗勒斯,你比我想象中还要在意,伽弥斯也比你想象中要在意你。”
斯内普猛然回过神,如溺水的鱼般苍白:“邓布利多,你知道他可能……”
“我知道,孩子。”邓布利多安抚道。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孩子,或许还是一岁的时候,路都走不稳,就独自漂泊流浪……”
“别说了!”斯内普面色狰狞,旋即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又很快调整了状态。
他的眼神变得犹如一口深深的黑井,让人看不清水里是否有活物潜藏:“需要我做什么?”
斯内普都习惯了邓布利多这招,每当他想要自己做些什么或者更听话时,他就卖惨。
然而这一次,那个老人沉默了很久,声音沙哑道:“没有,西弗勒斯……”
他当然可以让斯内普劝说伽弥斯成为马尔福,这么做好处不少。
一是伽弥斯在学生中声望颇高,万一有一日黑魔王复活了,他不会放过伽弥斯,马尔福的身份能保护他。
二便是伽弥斯混迹在纯血家族里,有朝一日或许能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和斯内普想象中的不一样,邓布利多并不担心伽弥斯会被马尔福夫妇影响思维观念。
他甚至知道,如果自己真的需要什么卧底,只需要和伽弥斯说,那孩子二话不说就愿意去做。
但现在他们并不确定黑魔王一定会卷土重来。
得知伽弥斯竟然可能有那样可怜的经历后,邓布利多也久久难以平静。
非必要,他一点都不想去面对,自己想要利用伽弥斯这件事。
为什么要让那孩子去做不愿意的事情呢?
斯内普惊讶地看着他,邓布利多脸色并没有多好看,浑身像湿透了一样轻乏,皮肤的褶皱仿佛是蚯蚓钻进钻出的痕迹。
他将那张信封收了回来保存好:
“很晚了,西弗勒斯,这全是猜测,明天我会和伽弥斯说说的,开学第一晚,你也好好休息吧。”
怎么可能好好休息。
斯内普一晚上都睡不着觉,睁着眼睛到天亮。
而伽弥斯回到休息室,则欢快地和学生们聊天,互诉暑假近况。
金妮羞涩地躲在角落,明明他们认识好几天了,但却没说过几句话。
她有时候真羡慕罗恩,可以大大咧咧摊在伽弥斯身边,享受他身上甜滋滋的蜂蜜香味。
小姑娘总是不敢直视伽弥斯的目光,一看就心里小鹿乱撞,脑袋也乱撞,露出各种囧态。
她懊恼自己表现糟糕,少女的心事是暗恋哥哥的同学,但又没勇气面对。
珀西在旁啰嗦地劝她该去休息了,金妮恋恋不舍地回望灯光下高大俊美如王子的少年,脑子已经兴奋得想抱着枕头倒在床上滚动。
她真想像别人那样,大大方方地站在伽弥斯面前,和他说笑。
回到寝室,室友们也在讨论卡顿学长,她们声音忽高忽低:
“伽弥斯,他的名字真好听,他就是我的小甜心。”
“金妮?你看见他了没有?他回来了吗?”
奥罗拉凑上来,金妮点了点头,有些心不在焉,假装不在意道:
“是的,我哥哥可算放心了,好了,我也该给爸爸妈妈写信了。”
开学第一晚,学生们大多要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激动或害怕写进家书。
奥罗拉开心地叫了一声,精力充沛地转着圈圈跑向公共休息室。
金妮写完信告诉爸爸妈妈不必为她担心,可如此心里还是空荡荡的。
家里全是哥哥,妈妈又太忙了,女孩子的心里话根本没地方倾诉。
金妮坐在书桌前,拘谨地收着手臂,想了一会儿,忍不住掏出一本笔记本。
她抿唇观察四周,确认没人看见,激动又忐忑地把自己内心所有的尖叫呐喊,羞赧幻想写了下来:
「我全家都是格兰芬多,从前,我毫不怀疑自己也是,但自从遇见伽弥斯后,我不确定了。
笨蛋金妮,为什么在他面前总是舌头黏住,手脚粗笨,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我猜弗雷德和乔治一定看出来我喜欢他了,啊啊啊,他们太过分了,当伽弥斯特地转头过来寻找我的时候,我恨不得原地消失。
伽弥斯耀眼又出众,罗恩说全校所有女生都喜欢他,他说不定已经有了心上人,而我在他眼里只是同学家里不大聪明的小妹妹。
还好梅林保佑,我真的进入了格兰芬多,和他一个学院,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
当我戴上那顶帽子,眼睛就止不住看向他,可越看我心里越胆怯,万幸,分院帽是顶可爱的帽子。」
日记本里的汤姆激动地看向浮现的文字,然而发现这只是一个平凡小女孩无聊的记事后,便有些乏味。
无趣,但有利用价值。
他耐着心思从这些文字里提取信息。
写字的人叫金妮,一年级新生,格兰芬多,暗恋另一个格兰芬多。
金妮的笔迹时而快速潦草,时而缓慢犹豫。
她抱怨妈妈虽然给她买新衣服了,但非要给她买大一个码的尺寸,这不合身的衣服让她在伽弥斯面前抬不起头。
她觉得自己不够漂亮也不够高,站在心上人面前像根拐杖。
然后又陶醉起了伽弥斯的美貌。
“他是我见过最帅的人。”
“他的头发白得像墙壁,眼睛像插满未灭火光的烟灰缸,
额头有一颗痣,就像蚊子故意撞死自己后,再用好不容易吸来的血反哺他留下的痕迹。”
汤姆:???
什么世道?外面审美降级这么严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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