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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心胡歌难以相忘


上班以来,无不期待着回家,转眼时间飞逝,年假将至,反而生出了些许不舍之意。长时间的陪伴,沈棠自然舍不得夏雪,以及杨哥,当然还有范溢。

        在现实中与夏雪道别后,依依不舍的去往机场。又在机场用手机与范溢道别,可这一道别倒是听到让沈棠不甚开心的事情。此次回家过年,范溢还要回家见朋友的一个朋友。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像变相的相亲啊,可沈棠就算再难过再不愿意,也没有任何立场阻拦。她假装大度的把自己知道的相亲注意事项告诉他,约会时一定要绅士,付款时一定要主动,谁想人家还不领情,回了一句他知道。

        是啊,人家可是老油条,不像自己唯一的恋爱经验还来自于虚拟的电视小说。不像他曾经有个交往七年的前女友,沈棠也曾好奇过既然在一起这么久,为什么还会分开,他的答案则是父母的原因。也是,得不到祝福的婚姻是没有好结果的。为人子女者,不可能执意违背父母的意愿。

        但沈棠也问过自己,要是以后的男友,父母不同意,自己会不会放弃?答案大概是否定的,也许因为自己不孝吧,亦或者是我若是真的决定和一个人在一起的话,绝对是义无反顾,奋不顾身。

        哪怕最后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得知范溢要相亲的消息,沈棠哪怕回到了家也没有特别开心,一颗心也时刻记挂着他相亲的进展,一方面希望他相亲失败,一方面好像又希望他可以成功,一旦他脱单了,自己也不必这么纠结,自寻烦恼了。到时候就是他桥归桥,我路归路了,我就可以死心,不再对他牵肠挂肚。

        吃饭的时候想,睡觉的时候想,连看自己最爱的电视剧的时候,沈棠都还在念念不忘。唯一能救她脱离苦海的,也就剩下和自己那俩闺蜜在一起的时间了。

        虽然现在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工作,但还好她们的家离的比较近。就算时间再怎么流逝,她们依然还有见面的机会。

        冬天虽然冷,但敌不过她们对于购物的热情。三人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自然是买买买。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左边站着一美女,右边站着一美女。若不是冬天大街上,人少,这回头率不用多说。比起她俩,沈棠只能在一旁充当丫鬟。就是她俩挨饿受冻的能力,沈棠也比不上,大冬天的一身连衣裙,外面一件粉色的外套。

        想想沈棠都觉得冷,一到了冬天,她就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粽子。棉衣棉袄不说,棉裤棉鞋更是少不了。沈棠可做不到这俩美女这样,美丽冻人。

        不知道是她们逛累了还是说终于冷的受不了了,大美女之一的方莹主动开口说要休息休息,沈棠只好带领着她俩往附近的奶茶店走去。

        放好大包小包的东西,点好奶茶小吃,三人悠闲地坐在空调间里,吹着暖风。正所谓饱暖思□□,两位美女吃饱喝足之后,就开始八卦起沈棠的感情生活。她们这个八卦小团伙可不是浪得虚名,以前闲着无事,她们就经常八卦什么娱乐圈的新闻啊,身边周围同学的感情纠葛啊。

        没想到多日不见,沈棠也成了她们八卦的对象。既然是闺蜜,沈棠自然不会瞒着她俩,以前也偶尔透露两句,这下逮着她愣是要沈棠说出个所以然来。

        等沈棠喝着奶茶,一句句的把她和范溢之间发生的事情说完,沈棠其中另一个闺蜜余音还不满意,扬言要看看范溢长什么样子。方莹也在旁边瞎起哄说,不给我们看难道还怕我们跟你抢男人啊。

        “怎么会,从小到大我们的品味都不一样好吗?”

        “那是自然,我们没你那么花痴。”方莹调笑道,确实,她们眼光太高,从小到大都没有喜欢过别人,她们太过优秀,从来都是别人追她们。

        “是是是,我是花痴,喜欢帅哥,当然,还喜欢你们这些美女。”沈棠实属花痴本性,想着若不是有幸能和她们做邻居,应该也不可能成为这么好的朋友啊。

        余音最后总结了一句:“棠棠,你这是男女通吃啊。”

        “千万不要爱上我,我可是要为我的白马王子守身如玉的。”方莹满脸嫌弃的把座位从沈棠身边挪走了几分。

        沈棠满头黑线,我还没有这么饥不择食好吗,“要是想下手,早下手了好吗,我们关系这么好,你防得住我吗?”

        听到沈棠的话,她的椅子又往外面挪了几步,再移的话可就真影响别人做生意了。沈棠为了老板的钱途,端正态度,不再和方莹开玩笑。打开手机相册,找寻范溢的照片,说来也巧,沈棠前几天刚好存了一张,他发在朋友圈里的和朋友聚会的照片。

        大概也是过年回家和朋友聚会,一行七八个人在饭店门口的合影,沈棠随手存了下来,现在刚好可以用来让两个好友猜猜哪个是她的心上人?

        沈棠找到后把手机先递给对面的余音,谁让方莹刚刚嫌弃自己来着。本小姐心很小,很记仇。余音看见照片上全是男的,抬头询问沈棠什么意思?

        沈棠狡黠的答道:“猜猜我们的默契程度啊,你们觉得照片上的哪个人是范溢?”

        余音看了好一会,指了照片上的一个人,不太确定的问沈棠:“是不是他?”

        沈棠但笑不语,又把手机递给了方莹,八分之一的机会,沈棠本来就没有抱多大希望,她们可以一眼认出范溢。可没曾想,方莹大大超出了沈棠的预期之外。她只看了一眼,就指出了范溢所在的位置。

        沈棠觉得太过于不可思议,她绝对不可能见过范溢本人,沈棠看着方莹欣喜的问:“你怎么知道是他?”

        “不是吧,莹莹猜对啦。”同样觉得不可能的余音,又把从方莹手机把手机拿了回去,仔细看她回答的正确答案。“原来是他,你怎么猜出的?”

        方莹得意洋洋的答道:“女人的直觉。”

        “没啦?”沈棠虽然知道方莹其实是最了解自己的人,但也没想到她能一眼猜出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

        看沈棠这么求知若渴,方莹大发慈悲的为她解惑:“其实也不难,我一直都知道你喜欢大叔一类的男生啊,比如你男神胡歌啊,你从小学不就开始喜欢他到现在,以前还扬言要嫁给胡歌,每次生日当胡夫人都是你的终极愿望。所以我猜测,你会喜欢年龄稍微大点的。不过棠棠啊,按照你的花痴属性,这个范溢还不足以称之为帅哥,只是比较白而已,嗯,还算顺眼吧,所以我就选了他,没想到就中了。”

        在她有理有据的分析之下,沈棠实在找不到任何话来反驳,不愧是高情商高颜值高的美女。她果然够了解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说来惭愧,虽然一直知道和胡歌并不可能,甚至可以说是一点点希望都没有,但沈棠还依然幻想着,有一天当自己出现在胡歌的面前,他也许会记得她,喜欢上她,可以一直留在自己的生命里陪着自己。

        沈棠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喜欢了他这么多年,不光朋友拿她的这个痴念开玩笑,连小她几岁的妹妹都觉得她是在异想天开痴人说梦,嫁给胡歌,不可能。越长越大,也发现了自己和胡歌的距离也越来越大,他越来越好,而自己还是平凡的自己,不要说嫁给他,连见他一面都成了奢侈的事情。

        若不是今天被方莹再度提起旧事,沈棠已经忘了多少年不再把嫁给胡歌当做她的生日愿望了。

        “莹莹,我已经长大了,知道我和胡歌的距离了,不会再幻想着嫁给他了。”沈棠为自己年少不更事说出不着调的话而辩解。

        “你是真的不想嫁给他了吗?”方莹的话有些尖锐,又不乏戳心窝。

        怎么可能不想,那么那么喜欢的人,怎么可能不想守护他的笑一辈子。可在这世上,有些事不是你想就能得到的。

        沈棠说不想多少违心,她若说想又是白日做梦。沈棠沉默不语,余音似乎为了缓解气氛开口道:“其实我觉得胡歌年纪有点大,也不知道你喜欢他什么。要说他颜值高,现在年轻的小鲜肉一抓一大把。”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话简直捅了沈棠的马蜂窝,你可以说我不好,但不能说我的偶像。沈棠想开口说她几句,又念着她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好友,只能忍气吞声的告诉她胡歌哪里好:“小音,你不懂,其实我也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胡歌的帅。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见到了越来越多的帅哥。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喜欢他,我才明白,也许最初我是被胡歌的美貌所惊艳,而之后我则是被他这个人所打动。他为人正直善良,身体力行于公益事业。他拍戏认真刻苦,带给我们一部部好剧。他对待粉丝像朋友,热情寒暄及贴心对待。”

        “莹莹,你看,这下棠棠还能说自己不想嫁给胡歌吗?”原来余音是在故意使诈,先是在自己面前假装说胡歌不好,引起自己的反驳,再让我百口莫辩,很显然她的目的达到了。

        “还是音音你厉害,不鸣则已,一鸣一定让棠棠甘拜下风。”方莹同学表示对余音同学的佩服,不遮掩的在我面前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我认输,认输,我这都教的什么损友啊,净拆我台。”沈棠寡不敌众,器械投降。

        “好友多年,我们怎会不知你的一片痴心啊,弱水三千你只取一瓢。”余音感慨道。

        方莹不甘示弱也来了句:“千帆过尽人犹在,万水千山总是情那。”

        沈棠忍不住纠正到:“是千帆过尽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好吗?”方莹什么都好,可就是学习不太好,可能老天爷也是公平的吧,开了这么多门给她,也适当的关了一扇窗。

        “莹莹,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余音也调转枪头帮沈棠数落起了乱用诗句的方莹。“而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万水千山总是情》是一首老歌,其中一句歌词是万水千山总是情,下一句接的是聚散也有天注定。”

        “你们不懂我这是改编,有时候混搭也有不一样的风情。”她们指出了方莹的错处,她还不客气的称之为改编。

        不和她纠缠在改编,沈棠也念了一句她认为的最符合胡歌的句子:“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好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是出自哪里,我好喜欢。”这些方莹也不说混搭好了。

        “是出自某篇小说,我也忘记是谁写的了句子好,我就记住了。”沈棠没有说谎,很久之前看的小说,剧情名字都记不清了,只有这句话深深烙在她的心窝,用来形容胡歌最合适不过了。用胡椒的话来说,就是胡歌无可取代,古月与你同在。

        “说到追星,提到小说。我倒想起了曾经看过的郭敬明为追星的孩子所写的话。”比起方莹,余音才更属于让人嫉妒的,别人家的孩子,智慧与美貌并存,如果非要说她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遇事太过于冷静。很少有事情能撩动她的心弦,标准冷美人。

        “写了什么?”方莹的求知欲特别高。

        “见证了你喜欢的明星从跌倒到爬起,你见证了他平凡的一面,和光耀的一面。当你看着他从幼稚变得成熟,从退缩到勇敢,你再也放不下对他的喜欢了。”余音念出了所有追星的女孩的心声。

        沈棠接着她的话继续背了下去,她也看过这篇文章,它是所有粉丝的心声。“所以请不要说我们是只会追星的脑残,没有经历的人,又怎会明白。爱追星的女生,背后总有一段抹不去的伤,来自于家庭,来自于朋友以及社会,或者感情。”这不就是我生活的真实写照。

        看见她们都知道这段话,方莹也不甘示弱的利用起外在武器,手机百度。在微博上顺利找到了答案,跟着念了下去:“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个追星的女生,请不要伤害她,不要在她面前说她的偶像不好,如果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就请尊重她心中的偶像,因为朋友和偶像都是他重要的人,她不想因为偶像和她最好的朋友吵架。”

        “棠棠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我不该说那些胡歌不好的话。”余音听了这段,主动向沈棠道歉。

        知道她是为了逼出自己的真实心意,沈棠怎么会怪她。“没事,没事,我知道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余音和方莹异口同声道。

        其实最让沈棠心酸的一句话是:“不要一直说你的偶像又不认识你这一类型的话,她知道她的偶像不认识她,她知道她只是小小的一个,可是爱了能怎么办,只能说我们太执着。”念完这段话,沈棠感同身受险些落下泪来。她知道,自己一直都知道,她只是胡歌万千粉丝中的一个。如果把胡歌比作太阳的话,她只算是尘埃里的一颗小小的沙砾;如果把胡歌比作月亮的话,她只是那满天繁星中最不起眼的一颗;如果把胡歌比作大海的话,她只能是一眼无边里的一滴海水。

        可就算是这样,也无怨无悔,繁花美景,灿烂星辰,都不及他一笑。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了,棠棠我告诉你个好消息。”见沈棠情绪低落,余音决定放大招:“你的偶像后天要到我们这边拍个广告了,你要不要去接机啊?”

        “真的假的?”这两天一直在郁闷范溢相亲的事情,反倒把胡歌的行程给落下了。

        “都快要过年了,还要工作。胡歌也挺敬业挺辛苦的,一年到头没几天休息。”方莹说出了心里话,明星也不是那么容易啊。

        “当然是真的,你要是去,我想办法帮你弄到航班。”余音负责任的承包起所有后续事情。

        “去去去,当然去。我期待了十年和我男神见面,都没有成真。现在他都路过我家门了,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音音,我爱死你了。”刚谈到胡歌,老胡就真的要出现了。老天爷未免也对自己太好了点,不用主动去找,让老胡自动送上门,多好的机会。

        沈棠当下立即决定不再管范溢相亲的事情,投身于面见男神的大事中:“快快快,我们再去逛逛,你俩帮我挑件好看的衣服,我好穿着去见我偶像。哎呀呀,平时可以不爱打扮,但关键时刻,一定要在男神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能让他觉得他的粉丝是个不洗脸不梳头不打扮的宅女。”

        “淡定,淡定,再说你本来就是个不洗脸不梳头不爱打扮的宅女。”作为最佳死党,方莹毫不客气的吐槽她。

        沈棠心情好,不跟她计较。起身去了付了账,拿起东西,拉着余美人就往门口走。时间紧迫,战斗装备一定要齐全,输人不输阵。

        方莹提起剩下的东西跟了出来喊道:“等等我,等等我。”

        三人一同再次走在街上,沈棠的感觉又和刚才不同,得知老胡不日就会到达自己的故乡,这种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连刺骨的冷风刮在脸上,都觉得是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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