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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入伙


“传武兄弟!兄弟!”

没弄明白咋就突然冷场的一众土匪呆愣着,冯长河赶紧从堂上下来拦人,抓着朱传武的手,言辞恳切:

“传武兄弟,哥哥说的都是真心话,我拉起这个寨子3年多,人倒是凑了100多,枪也有20几,可这就到头了。

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再往前我不是那块料,每天都在为糊这100多张口发愁。

而你爹当年能当坛主,你从老家背井离乡逃命,半年多就攒下了现在的家底,你们这就是家传的有本事啊。

哥哥就觉得,你肯定能带领兄弟们干大事,再不济也比我干得好,所以,这个大当家的位子,我是真想让你来坐!”

朱传武感动地回握着冯长河的手:“冯老哥,你要是想让我加入山寨,那我答应,男人长大了总要离开爹娘出门闯荡的,等我去三江口见了爹娘就回来。

但要让我做大当家的,那是陷我于不义,我不能答应!等我下山,咱俩就再也不见。”

老大的位子确实很重要,但不能一上来就坐,等他做出成绩,折服了绝大部分人,自然有手下在天冷的时候给他加衣服。

也是因为这冯长河跟二龙山的镇三江差不多,比较讲规矩;而且发育的时间还有,没到生死存亡的紧急时刻。

不然他早就铁血清洗,用子弹压迫所有人低头。

“兄弟,你不愧是咱孔孟之乡出来的,而且家传渊源,太仁义了!好,那就先委屈你做三当家的。”

“不,大哥,我愿意让出二当家的位子!传武兄弟的本事和为人我都服气,让我排在他前面,我没那个脸!”原本的二当家李德财说道。

“这哪里行...”朱传武又作势拒绝。

“哪里不行...”

在这种大事上,一众小喽啰和几个炮头没有说话的份,就看着3个主角在那里撕扯。

最后,朱传武一个人争不过两个人,只好当了莲花山的二当家,鲜儿都成了四当家。

酒席暂时停下,供桌、香炉和红烛被搬出来,要举行“挂柱”(入伙)仪式,朱传武和鲜儿各拿19根粗香站在最前面。

红红太阳挂在天

十八罗汉听我言

今日传武(鲜儿)要上山

敬请神灵多包涵

...

贫穷贵贱都是人

除暴安良记心间

如若有违今日誓

五雷轰顶不周全

吉星永照莲花山

一共19句,每说一句插一根香,前三后四,左五右六,中间一根,插完跪地磕头,仪式便算完成。

“好!”

冯长河上前将两人扶起,又正式介绍了寨子里的四梁八柱,也就是几个重要人物。

翻垛(军师)暂时没有,粮台(后勤总管)是大当家自己兼任,也就只剩下原二当家和几个炮头。

余下的百来号小弟再集体拜见两位新当家

“莲花山得兄弟和弟妹入伙,如虎添翼啊!大喜!大喜!接着摆席!”

朱传武摇头:“大哥,今天的酒喝得差不多了,我下山一趟,明早回来。”

“兄弟,这眼看该吃晚饭了,还下山干什么?”

“我来莲花山入伙,怎么能没有见面礼,等我下山取来。”

“哎,咱们兄弟不讲那个!”

“大哥,这见面礼保证大家都喜欢,你且等我消息。”朱传武语气坚定。

“这...那兄弟一定当心,城里可正在抓你,山外的各处村镇、路口说不定都有眼线。”

“大哥放心!”

“传武,我陪你去。”鲜儿又抓住了他的手。

“你就在山上好好休息,我明早就回来。”

把鲜儿放在山上,朱传武基本放心,鲜儿自己有枪傍身,他展现的战绩和枪法震慑力足够,冯长河跟李德财也不像色令智昏的人。

多重保障之下,一晚上没什么问题。

他俩昨晚待的房子被加急收拾出来给鲜儿休息,这本来就是暂时关押肉票的房子,临时将就一下。

冯长河说了,明天就安排小弟,给夫妻俩起一栋新房子。

朱传武略微做了一些乔装,骑着山寨的马加鞭往城里而去。

莲花山百来号人,20多条枪,余下的人都是用砍刀和梭镖。

枪还不是什么好枪,老套筒以及德子毛瑟才7把,剩下的都是燧发枪和火绳枪,委实寒碜了一点。

他下山就是要找小日子借点东西,既打响自己二当家的名头,也给山寨加强一波。

在日俄战争中,小日子打赢了,获得了春城以南到旅顺的铁路。

现在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还没成立,铁路以及相应的运营还处于军管状态。

但除了已经认怂的毛子,也没有别的势力能给它们找麻烦,鬼子每天的巡逻就是耀武扬威而已。

要深刻打击大清民众的自信心,这是认知战的一部分。

朱传武赶到城里已经是傍晚,他换了身衣服,再给脸改一下肤色,完全没人能把他跟通缉令上那个抽象的画像联系在一起。

小日子驻军的名义就是护路,所以军营也挨着铁路。

他就沿着铁路南下,在宽城和公主岭之间有一个小站,在这里果然也发现了小日子驻军。

人不多,才一个分队(13人)而已。

现在还没到大肆增兵的时候,跟毛子的战争结束后,小日子的大部分军队都撤回了本土或者高丽半岛。

这种小股部队也更符合朱传武的需要,毕竟不能开无双一夜干掉几百人,那就太玄学了一点。

第二天凌晨5点多,通往莲花寨的山路上,隐藏的哨兵突然一个激灵。

“谁!”

“是我!”

“啊,二当家的,您回来了?”哨兵看清了朱传武身后的马匹,下巴都快掉下来。

马背上左侧一个大背包,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马背右侧挂着一大捆枪,都是拉栓的好枪,看成色就知道好。

这哨兵手上的还是燧发枪呢,寨子里仅有的那几杆栓动步枪都是当家的和炮头在用。

“放哨可不能打瞌睡啊。”

朱传武拍了拍哨兵的肩膀,从怀里掏出一个大肉包递过去。

“俺记住了!谢谢二当家的!”

等回到山寨,几个早起的一鼓噪,满山寨的人都从炕上爬起来出了屋子来到堂前空地。

“兄弟,你昨天说的见面礼就是这些?”冯长河爱不释手地拿着枪瞄来瞄去。

背包里还有2600多发子弹,平均每支枪200多发,莲花寨就没这么富过。

“我昨晚又去宰了几个鬼子,怎么样,大哥,还喜欢吧?”

“喜欢!好枪谁不喜欢!就是让兄弟你冒险,下次可不许了!”

“放心,大哥,下次肯定跟兄弟们并肩作战。”

“那就对了!”冯长河拍着朱传武的肩膀。

“不过这枪一般,我听说了,稍微有点灰尘就会卡壳,平时都要用棉布包着枪机这一块儿,得让兄弟们注意点。”

就是故障率太高,小日子才放弃三十年式步枪,转而研发、装备三八大盖,那个盖子就是防尘的。

“好,兄弟,你先好好休息,睡一觉,剩下的事等你醒了咱们再说。”

“行!”朱传武点点头,拥着鲜儿回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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