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网络上有一个男孩叫初。
认识初,缘于网络。他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QQ里好多年,好多到,我都记不清到底有多少年。也许,是我刚学会上网,便无意中加了他为好友。我们都那么沉默,他过他的生活,我过我的生活。偶尔,会彼此来一句生疏的问候,仅限于此。
随着我上网越发地频繁,和这个每天在线的他,也逐渐熟识起来。
他的生活,是一直在等候一个对他若即若离的女孩,或者说女人。默默地当着她的避风港。我的生活,是到处流浪,四处漂泊。颠簸流离。我是绝对自由的,无人问津,又毫无牵挂。有时候,他会问:暖,你的家人呢?家人?我好久没有去想的词。我回避了这个让我忌讳的问题。我不允许任何人挖掘我的卑微和伤口,包括他这个从未谋面的QQ头像。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母便离异了。他们早已各自过上了各自的小日子。与其说我是一个包袱,不如说我是一块诅碍他们幸福的绊脚石。在母亲家里,我会突然地打开她的卧室,从容地注视着他们的激情四射与惊慌失措。在父亲家里,我同样是一个让他们厌恶的不正常的小孩,我毁坏着他们理直气壮的温馨。
终于,在我年满十八岁那天,他们再也懒得打我,再也懒得骂我,而是干干脆脆的将我轰出家门。送别我的,一个草草整理好的包,两双不耐烦的眼神,还有一句冰冷的:义务尽了。
是的,我将要自生自灭了。我的灵魂,我的肉体,我的耳朵,我的一切,将彻底自由了。
走在人群中,没有方向的穿梭着。我已经想好了,我不会去找工作。找工作便要开口说话,我是那么的不想开口说话。说话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我成了游民,游民就代表身无分文,身无分文也就代表没有食物。在撑了几天之后,我终于钻进了那间常常去免费洗漱的麦当劳里悄悄地捡了别人吃剩的面包。这不像我倔强的,高傲的作风,可是,我还是做了。也许,我还想活下去。
这条漫漫的流浪之路,我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我也同样不知道起始点是哪里,我所拥有的,多的不能再多的东西,便是自由了。自由得很荒凉,自由得很沧桑。幸而磨难它是让我快速成长的捷径,我开始学会去赚一些钱,钱是一个很俗的东西,可是我不得不为它世俗着。我会到处去捡一些塑料瓶,然后拿到收废品处卖掉。有时候也会批一些小玩艺,贴上标价摆个地摊,实在不行时,就去小饭馆做临时工,我大多数都是选择在角落里刷碗。赚来地这些钱,我并没有计划给自己租一间可以遮风挡雨的房屋,过上所谓温饱的生活。我大多把它们贡献给了网吧。是的,我很爱上网。上网成了我喧泄孤寂的唯一方式。很适合我的方式,不用开口,指尖敲敲健盘,便可以把想说的都说了。别人看不到你的眼神,连撒谎,连沉默,都显得理所当然。
就这样,时光这把轮子,把我压得城府很多,也把我曾觉得纤细的双手,压得粗粗糙糙,不过,它反而显得更般配我了。
我喜欢看到初亮着的QQ头像。虽然有时候我们并无交流。
他是一个温和的人,温和到仿佛没有情绪。他和大多数城里的白领一样,朝九晚五的重复着。他不喝酒,不抽烟,唯一的爱好便是挂着QQ打游戏,单机游戏,不知疲倦地与电脑奋战,他之所以每天挂着QQ,就是在等那个她。
我又送给了他一个标签,痴。
对他而言,我是一个不好相处,背负很多秘密,淡漠且不靠谱的人。他觉得我一定是一个千金小姐,不懂很多苦难的孩子。
我告诉他,他猜对了一半。
他的确是猜对了一半。对性别不公开的我,至少他猜到了我是个女人,或女孩。我一直觉得女孩与女人,男孩与男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女孩或男孩都是一种纯粹,而女人和男人则是带了颜色的,深色,浅色,亦或透明色……
而我,根本就算不上女孩,我只能算是一个内心比较黑暗的女人,老女人。是的,我的年纪与心理,从来都不成正比。从小,我便不知道单纯长什么样子,我也不向往阳光的温暖明媚。我只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自己。
走,不停的行走……
沉默,像哑巴一样的沉默……
不过,我却喜欢别人叫我暖。为了这个暖,我来到了,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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