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馆 > 艳鬼夫君 > 第44章 养鸡专业户

第44章 养鸡专业户


说到这时,番薯眼里已多出一行泪,眼神却还是怒着的。

        难怪每次他见了东方幻剑,眼神里总有一股火。当时不明白,现在想起,还真是太佩服番薯了!换了我,当时就把他K歇菜了,哪里能忍!

        “因为那场火,所以,你才失去了听力,还搬到这里来了?”顺着他的话,猜测着道。

        番薯点了点头,已经在哽咽。

        “如果,当日我早点发现的话,适儿就不至于会葬身火海了。”

        望着他痛心疾首的模样,我一时不该如何是好,安慰人的话,我不会讲,憋了半天,才挤出几个字:“节哀顺变……”

        自己听着都觉得这安慰太无力,便又气愤着添道:“东方幻剑太可气了!栽赃嫁祸、杀人、放火还敢囚禁我,又害了你弟弟,十恶不赦,简直就是人渣!败类!”

        说完拍拍番薯的肩膀,这下气消了些吧?

        “他迟早会受报应的!”番薯的眼里露出一丝凶光,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此时的他看上去透着股阴邪之气,眼睛都能喷火了。

        看番薯愤慨一脸的样子,我也染得激动的道:“没错!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欺负番薯就是欺负我,再加上前后欺负我的两次,按复利计算共五次。东方幻剑,你已经被我列入死亡笔记的黑名单了!

        到了下面,一定让阎王罚你滚针板、喝开水、跳火圈、百米上空走钢丝、胸口碎大石!

        第二日,清晨。

        伴着全身的酸痛醒来。

        沉沉的睁开眼皮子,阳光很刺眼。我不由得皱起眉头,眯着眼,用手挡了阳光。

        身下躺着的地方,就是昨晚看见的那张稻草床,膈得我一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好,估计现在黑眼圈都挺严重的。

        对稻草床的问题,我也很是疑惑,问了番薯,他的回答用我的话来翻译,就是:卧薪尝胆!

        得知他的床下垫的全是薪木之后,我觉得这稻草已经亲切很多了,起码它还是软的。

        厨房里已经传来劈柴的声音,看来番薯已经醒了。

        “早啊!”

        我寻声走到后堂的一块空地上,冲番薯露出一个早晨特有的笑容;意外发现番薯身后劈好的柴火,都快堆成小山了。

        “哇!你好厉害,一大早就劈好那么多柴啦?”它的柴顶,令人仰慕啊!

        番薯见我来了,起身冲我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柔声道:“起来啦?”

        一大清晨就有如此赏心悦目的风光,让我心里不禁感叹:日看番薯三百次,不辞长做古代人啊!

        他见我傻傻的望着他,又冲我再笑一个,“劈柴不难的,要不,你来试试?”

        一听他这话,就知道是误会了我刚才那个惊艳的表情。还想让我劈柴?干粗活?赶紧摇摇头,这我可不感兴趣,又仰起头添了句:“呃,今天天气不错嘛!”

        番薯望着我,清澈的眸子里漾着笑,眼底却露着无耐,轻摇头,又地下身子继续劈柴。

        “砰!撕……”

        他的动作非常快、熟练,而且手劲也很大,一刀下去,不管多粗的柴瞬间都被劈成两半。

        额上晶莹的汗珠随着他劈柴的动作,一颗一颗的往下掉,从侧面看他的脸,刚毅而强健,透着浓浓的男子汉气息。

        起初还以为番薯只是一届文弱书生般,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没想到他力量还是挺大的。

        咦?他劈柴竟然用的是左手,难道他是左撇子?

        上前冲他挥挥手,先提醒他的注目,再道:“你都是用左手劈柴的吗?”不懂就问!是我的座右铭。勤学好问,则是我最大的优点。

        番薯用袖子擦了擦汗,望着疑惑的我,启唇道:“这是为了锻炼我左手的力度。”

        原来番薯就是传说中的养鸡专业户!日夜锻炼肌肉,养个二头鸡,三头鸡的。

        我满含笑意又佩服的点点头:不错,不错,这个概念很好。以后什么重活累活就可以叫番薯全包了,还可以美名约:肌肉训练!

        “这么多的柴火也够用大半个月了吧。”继续仰慕他的柴顶:“早餐什么时候做啊?”

        “早膳吗?已经做好了,放在锅里呢。”番薯又电我一眼,视线随即飘进我身后的厨房。“你要是饿了的话,就先……”

        番薯的话还没有讲完,我的人已经飞到了厨房。

        鼻子像某种动物般在每个角落里嗅一嗅。

        “一定是在这里!”

        蒸笼里发出一股招人魂儿的,馒头香!

        睁大馋猫眼,伸手掀开锅,蒸汽倏地升上来,扑了满脸夹着馒头香味的水蒸气。

        “哇!好香哦。”

        我满脸沉醉的迷倒在馒头的香味中。要知道,我最喜欢的粮食,就是馒头。在学校的时候,上海包那个窗柜,蒸的馒头,几乎都是我一个人包了。在我的馒头生涯中,最高纪录是一次吃了十五个。记得那天是上海包开张第一天,馒头大酬宾,买二送一,我一气买了十个,阿姨送了我五个,那之后的好几天我都不敢再提馒头二字了。

        思忖的空挡,一个香喷喷的馒头已经进肚了。

        番薯的手艺真是不错,馒头蒸的又香又甜的,好像还有玉米的味道。

        “好吃吗?”番薯坐在坪地那边,见我吃得开心,便问道。

        “唔,好吃……”回答他时,嘴里还含着半个馒头,讲话的声音呜呜呜的,我自己都有些听不清楚。

        “你的馒头……里还有玉米……的味道呢!”我竖起大拇指,边笑边大口嚼着热馒头。

        “你舌头还真灵敏,没错,我在馒头粉里加了些剁碎的玉米,所以有玉米的香味。”

        原来玉米味的馒头早在番薯这个时候就有了呢!真佩服中国人的高超智慧啊,要不怎么说中华上下五千文明历史呢,玉米为的馒头,比起同时期很多连馒头为何物都不知的国家,够文明了!

        “你怎么会想到把玉米剁碎了放进馒头粉里去蒸啊?”我瞪着一双水眼疑惑的望着番薯,同时嘴里不忘嚼动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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