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就当在看武侠小说
走下这个山坡,陪伴我多日的雪景逐渐消退,绿色的灌木成为了四周的基调,想必是接近布拉卡达的边境了。我四下张望,见四周没有什么虎豹豺狼,便找了块平坦的岩石坐下休息,顺便欣赏下这里的自然风光。
生活在北京的我常年与雾霾相伴,一年更是难得能遇上几次蓝天白云。此时我正酣畅淋漓地呼吸着并不寒冷的清新空气,脱下那已经只是平添重量的皮毛外套,平躺在岩石上望着头顶无垠的天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来到这个世界,还算是不赖嘛。
有人忍不住要问了:“你这家伙来到异世界这么久,就一点都不想家?”
思乡之情人皆有之,原本世界的人们也值得挂念,但我要总是在嘴边念叨着这些,恐怕诸位也会觉得在下略显矫情。何况我向来走到哪儿是哪儿,眼下身处这里,每天都是些迫在眉睫的事情,让我时刻提心吊胆的同时却找回了我生活中久未谋面的激情。种种挑战、探索,都是在原本世界中少有的体会。我倒是开始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节奏。
一休息便蹦出这么多念头,还真是让大家见笑了。我这般想到,接着顺势一下子撑起身来。若问这是为何,且听我慢慢道来。
好吧,现在是紧急情况!在这一片和谐的自然中,我竟察觉到些许杀气!虽然曾经的我不过是一个没摸过刀枪的普通青年,但经历这段时间的历练,能力方面不说,单是警惕性就有了质的飞跃。我从背后拔出“斩魂者”,环视四周。周围丛生的灌木可谓是天然的遮蔽物,极大地限制了我的视野,但顺着杀气透出的位置,我依然敏锐地发现了几双眼睛在死死盯着我。
从高度来判断,对方可能是四足生物,但不怀排除有人形生物的可能。眼下他们见我有所警惕,恐怕不敢贸然上前,虽然等待对方的破绽永远是最稳妥的方法,但主动出击却是我个人的偏好。我压低身子,假装没有确定对方位置而四处张望风景,忽然从岩石上滚落下地,猜想对方应该来不及反应,接着一个箭步冲进那片灌木,同时手中的“斩魂者”也没闲着,几刀就将大片灌木砍倒,对方的身影一下子暴露在我的视野中。
居然是几头狼……
好吧,请原谅我在这常人理应紧张的时刻感到无聊。可是,它们是狼啊,就是常见的那种,比猎狗大不了多少的、凶狠狡猾的、尖牙利齿的、在无数动物百科中霸占一席之地的——狼啊。
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见过侏儒,见过娜迦,见过石像,见过泰坦,背包里有雷鸟的蛋,甚至我自己还是个阿凡达!这些匪夷所思的东西见多了,在野外遇到战斗力十足的、可能威胁生命的狼时,你自然会觉得:
什么啊,居然只是普通的狼。
其中一头率先回过神来,张口向我的咽喉袭来,动作虽然凌厉,但在我这个被比子弹还快的魔法折腾过的人面前却像是慢动作播放。我矮身躲开,同时双手挥刀上扬,这有勇无谋的畜生刹那间断为两截,鲜血四溅。周围几只见事态不妙,纷纷夺路而逃。狼多是集体行动,这些残党恐怕有召集同伴的可能,但两条腿的终究跑不过四条腿的,我也只能无奈笑笑,然后换掉沾了血的衣物,整理完背包后便飞速撤离。
倒不是怕正面交战时会落了下风,而是怕不准什么时候被这些东西暗算。老辈子人常说,狼这玩意儿邪得很(怎么有种恐怖小说的氛围?)。我还是要提防一下的。
一路快马加鞭,好吧我依然没有马,只是快人加鞭地赶路,不时听到周围草丛传来的窸窣声。我算是明白了,这帮畜生还真是没打算放过我,竟跟出这么老远。约摸着走了几个小时,见天色渐渐泛红,我便停下脚步,找了一棵看上去很靠谱的树。清理了一下四周,我开始寻找生火的材料,为今晚的野营做准备。
在这里不得不感谢一下我的恩师,一位素未谋面的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也就是人们熟知的“贝爷”,《荒野求生》节目的主角。诸如露营、饮水、生火等野外生存技巧由他在每期节目中一一示范,既精彩又让人难忘。我正要尝试的钻木取火大法便是师从于他。不过即使贝爷,在弓钻式钻木取火时也费了半天功夫,这也是为什么天还未到傍晚,我就早早决定扎营的原因。
说是扎营,不过只有我一个人啊……
两条胳膊都快撸断了,我终于钻出了一些给力的燃屑。我慢慢把它们倒在事先准备好的火种(从破衣服上撕下来的棉絮和少量干草)上,捧在双手小心翼翼地朝它们轻轻吹气。很快,一股我希望看到的黑烟弥漫开来,呛得我连连别过头去咳嗽起来,生怕把这来之不易的火种扑灭。待见到微微的火苗后我便放下心来,把它放在堆好的干草、干柴中,只见火势猛起,不一会儿便烧得很旺。我坐在一边,掏出包里不多的食物放在火堆边烘烤一番,呦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在火中扒拉了几下。有了火,这丛林里的野兽便不敢主动攻击我,但连日奔波的我终究没有一夜不睡的精力,待营火熄灭时候,我的处境便又是不妙了。所以今晚就要干掉这些野怪。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四周不时有狼嚎声传来,让人心底生出一股恶寒。我静静地观察着周遭的情况,很容易就发现了数双闪着幽光的眼睛藏在丛中。我暗笑一声,看营火正在渐渐黯淡下去,握好了手中的“斩魂者”,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忽然一阵咆哮声从不远处草丛传来!几道黑影从中窜出,朝我和我的那奄奄一息的营火冲来。领头者一下扑到我身上,自然又是用它们惯用的锁喉杀人法,然而我的头却直接滚落在地!
这可把这群畜生吓了一跳。正不知所措时,又见树上一个人影伴随着寒光降落,顷刻间斩杀数只恶狼,却正是我本人!
这也不过是我突发奇想的一个战术。事先用树枝石头编出一个假人,给它穿上先前那身带血的衣服,放在篝火边装作我,而我本人则躲在它上方的一根粗壮树枝上。这么一来,这群家伙鼻子虽灵,也只能确认我的平面位置,而树上的我则不会被发现。毕竟人类在狡猾方面还要更胜一筹嘛。
我不断手起刀落,顷刻间这一小撮狼群便被我消灭殆尽。走到一边重新点旺我的篝火,打扫一下战场。走到一只狼的尸体前,我惊诧地发现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忙将它拖到篝火边上。借着火光,我看到这狼的脖子上居然拴着一个铁环!
这说明这狼可能是由人训练的。哦,当然,它们和猎犬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但能给狼脖子上套这种东西的生物,不管他是人是兽,都得有那么两把刷子。
虽然屁股还没坐热,但此地肯定是不宜久留了。看了看赛巴斯留给我的地图,发现这里距离有人烟的地方也不算太远了,便咬咬牙,三两下扑灭火堆,只做了一根火把,拖着困乏的身子再次踏上了坑爹的旅途。
走出一段路,火把也烧得差不多了,我竟如同网络小说中身陷囹圄便能遇到好事的男主角般,望见前方有通明的灯火!看规模可能是个小村落,不过总比这荒郊野岭的强。这给我打了针强心剂,二话不说直奔前方。
走近后才发现这里算不上什么村子,不过是路上的驿站之类的地方。几间仓库模样的建筑显得略微冷清,但中间的一间酒馆就是出乎我意料地热闹了。我摸了摸钱袋,倒还算殷实,底气了足了些,便伴着里面传出的嘈杂声推门而入。
我的出现显然没有被顾客们所在意,这倒给了我观察四周的空间。这间酒馆不大,但这其中的客人倒是把这点地方挤得满满当当。靠近门的这桌,几个维京人模样的壮汉正在畅饮
啤酒;墙角那桌,一群胡子拉碴的矮人互相炫耀着珍贵的矿石;靠近吧台的那桌则被几个绿皮肤的兽人占据,他们却不同周围人那般欢脱,倒是和外表毫不相符地在窃窃私语。而他们一旁一位落单的、戴着墨色大兜帽的客人则仿佛与这一切无关。我看不到他的脸,也没对他过于在意,径自走向吧台,对正在擦拭杯具的一位粗犷大汉(虽然我也不想是他,但可惜吧台只有一个人)说道:“来一杯黄油啤酒,要温的。”
他看了我一眼,“哦”了一声,便冲我比了一个手指。熟稔这世界的消费水准的我摸出十个铜币,却被他白了一眼。
“一银币。”他声音低沉沙哑,但在我听来却格外凶暴!我勒个去,这是家黑店啊,物价是布拉卡达的十倍?以为这里是旅游景点吗?
不过我依然老老实实收回我的铜币,翻了翻钱袋,掏出个银币丢给他。不一会儿,我就端着温乎乎的啤酒找了个地方坐下。
我对面正坐着那位戴兜帽的神秘人士,见我坐下倒还是没什么反应。我喝了几口啤酒,看了看对方,正好对方一抬头,两人四目相对。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坠入了黑洞般,周围的声音都从我耳边被剥离开来。我费力地移开目光,那种压抑感才逐渐消退。或许是场面略显尴尬,我大脑短路般地搭起话来:“阁下也是旅行至此?我叫约克,今日有幸相会,还请教阁下大名。”
一股傻到要死的武侠气息让我懊恼不堪。但见对方露出了一丝笑容,然而却没给人半点舒心之感。他抿了抿嘴唇,缓缓说道:“山德鲁。”
真是个奇怪的……诶?我怎么开始眼花起来了。一股突如其来的睡意冲上我的脑海,我控制不住两眼皮打架,最后的记忆是对面那人起身离去的画面,然后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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