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猎杀
“我和你一起去!”
见林阳已经下定决心,艾丽娅微微颔首,站起身来说道。邹强对她也是一个威胁,艾丽娅并不想坐以待毙。
“我一个人够了,你在这里盯着他们,随时告诉我他们的位置。”
林阳摇了摇头,往耳朵里塞了一个无线耳机。
只见他腰间插着两把手枪,两把军刀,背起一杆霰弹枪。又带了两颗烟雾弹,也没穿什么防弹背心,一身轻装的往浴室方向走去。
在浴室的天花板上,有一个通向地下二层的通风口。现在监控室的大门被夜魔堵着,林阳要出去,只能走这一条路。
和艾丽娅相处一段时间,林阳对地下迷宫相当熟悉,虽然通风管道错综复杂,但有艾丽娅的指点,林阳很快就来到了地下二层。在得知杰尼三人去了地下一层后,林阳连忙乘坐安全货梯回到大厅。
“尤进他们还在广场上么?”
“嗯。”
确认了尤进三人的位置,林阳如幽灵般的躲过徐真六人的搜查,出现在摩根大厦的西侧出口。
广场上,尤进三人坐在一辆废弃的奔驰轿车上说着什么。林阳脚步放轻,缓缓靠近,没一会儿就出现在离他们不远的一辆加长林肯后边。
“尤大哥,徐真那伙人都进去了,我们真不进去么?有邹强和杰尼他们在,我们说不定还能趁机赚点银币。”
尤进悠哉悠哉的躺在挡风玻璃上,迎着耀眼的阳光,眯着双眼回道:“这一群人中,就属咱们三实力最差。咱们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这一份谨慎。银币是赚不完的,就算去了利莫里亚,我们照样可以赚些银币。”
“虽然起步较低,但活着就是胜利!”
薛武连连点头,不得不说他们三个在这个世界呆了快一个月,没有出什么大的危机,全是凭借这一份小心和谨慎。
李坤犹有些不甘,懊恼道:“本来昨天可以赚一大笔银币,谁能想要林阳那厮这么厉害,居然全歼了王锐他们,只留一个徐真见机不妙逃了回来。”
尤进脸色一沉,沉默半响,缓缓开口道:“邹强不在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不要去招惹林阳。那笔悬赏金虽然诱人,但也要有命去拿才行。”
“这次猎杀夜魔首领,单凭邹强一人恐怕不是杰尼、西斯特的对手。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机会除掉徐真几人,然后推到林阳身上。
到时候有我们帮助邹强,击杀夜魔首领的利益也能分的多一些。以后去了利莫里亚,邹强也会对我们多加照顾。”薛武拍了拍腰间的弯刀,闷声说道。
听到他们的谈论,林阳心下微微一叹。
认识这三人快一个月,双方之间发生过不少龌蹉,也曾和好过。当初尤进放任自己和艾丽娅离去,却又出现在时报广场,想要坐收渔翁之利。
是敌是友,林阳不知道,对他们更谈不上什么好感或仇恨。只不过这三人站在了邹强一边,就注定不会和自己成为真正的朋友。当然林阳也不会傻到放任他们离去,林阳相信,就算今天自己放过他们,之后他们还是会站到邹强身边。
“要怪只能怪你们站错队伍吧......”
时间紧迫,林阳也不敢多犹豫,暗暗下定决心之后,林阳眼中杀机一闪。
只见林阳腾地站起身来,对着薛武就是一枪。只听‘砰’的一声爆响,薛武的脑袋整个爆开,瞬间成了一具尸体。
“小心!”
变故突生,李坤发出一道凄厉的叫声,连忙往下蹲去。
尤进被溅了一身鲜血和肉沫,也顾不得擦拭,快速翻过身来,拿起冲锋枪对准林阳的方向一阵狂扫。
只不过林阳占得先机,在打死薛武之后,又对准尤进的所在连开三枪。霰弹枪威力极大,只一枪就将尤进身下的挡风玻璃轰成了碎末,第二、第三颗子弹则是打在尤进的胸口。就算尤进身穿着防弹衣,也被霰弹枪巨大的冲击力轰的重伤濒死。
偷袭得手,林阳一边装着子弹,一边往奔驰车走去。走到近前,林阳掏出一把手枪,对着狂喷鲜血的尤进又来了一枪。
听到枪声,李坤脸色惨白,根本不敢起身作战,惊慌失措的大叫道:“不要杀我,我投降!”
“是你!”
看着李坤裤裆处湿了一大片,林阳眼中尽是鄙夷,连话都懒的回,一枪解决了李坤。顺利杀掉三人后,林阳随手捡起薛武的那把弯刀。抽出了一看,寒光闪闪,让人不寒而栗,却是一把好刀。
“你该离开了,有五个人正向着这边赶过来,还有一个狙击手跑到了二楼。”
“我知道了。”
听到有狙击手,林阳顿时想起了昨天那个开枪狙击自己的试炼者,嘴角不由得一翘,也不隐藏自己的行踪,快步往远处跑去。
“是林阳!”
几个试炼者刚一出来,就见到远处林阳的背影。再看尤进三人的死状,几人顿时猜出了林阳的身份。只见一个黑人大叫一声,扛着加特林率先追向林阳。
黑人一动,其他几人相视一眼,连忙跟了上去。刚刚跑上二楼的徐真不禁眉头一皱,这个林阳还真是狡猾,这是想逃离自己的狙击范围么。不过想到林阳的身手,徐真犹豫片刻后并没有追出去。
“好大的胆子,这个时候不逃命,却跑出来杀人。”
徐真的想法林阳不清楚,此刻他已经跑出了大半条街。看到身后紧追不放的几个试炼者,嘿嘿一笑后,摁着耳麦说道:“艾丽娅,帮我盯紧杰尼三人,我先解决掉这几个小喽啰再说。”
“你的动作快一点,杰尼他们好像已经察觉到什么。”
林阳自信一笑,这里建筑物密集,正适合用来打游击。即便对方手上有加特林这样的重机-枪,也很难发挥出作用。恰在这时对面几人赶到,只见领头一个黑人一挥手,众人默契的四散开来。
“真是找死,还敢分兵作战!”林阳冷哼一声,细细打量起这几个试炼者。
两个黑人都拿着加特林这种重火力,看似强大但移动速度有限。握着太-刀的矮小男子,仅以冷兵器作战,恐怕是一个好手。
身材不高,小麦色皮肤的女人倒提着两把半尺长的匕首,应该属于敏捷型。剩下一个白面男子端着一米多长的霰弹枪,看似杀伤力最强,却是最容易杀的一个。
没一会儿,林阳已经来到了白面男子附近十米左右。
这几人虽然分兵作战,但间距并没有太远,一旦有什么异动,队友都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正因为如此,林阳将霰弹枪收起,选择了刚刚获得的弯刀来作战。
经过一个月的锻炼,林阳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骑行爱好者。**、冷兵器的知识学了不少,也因此一眼就看中了这把弯刀。
这把弯刀又称戈戈里-弯刀,又被叫作狗腿-刀,是尼泊尔的国-刀,世界十大著名短刀之一。这种刀非常利于砍劈和切割,最符合人体力学,与邹强的开山-刀有异曲同工之妙。有这样一把弯刀在手,林阳的近战能力无疑能提升不少。
眼见白面男子渐渐靠近,林阳站定身子,躲藏在一块广告牌下静静等待着猎物上门。
白面男子十分警惕,短短十米的距离,他愣是走了一分多钟,让林阳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暴露了。好在白面男子虽然警惕,但依然在往前走,这让林阳刚刚提起的心渐渐放了下来。
就在白面男子路过广告牌的时候,突然脸色一变,像是察觉到什么似的,回头向林阳这边看来。
眼见白面男子要举起霰弹枪,林阳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一个健步冲上前去,猛地挥刀劈下,顿时将白面男子的半条左臂砍了下来。不等白面男子发出惨叫,林阳又回刀一割,眨眼间就将白面男子的头颅砍了下来。
“好刀!”
看到白面男子脖子上平展的伤口,林阳甩了甩弯刀上的鲜血,满是赞叹的说道。
一把锋利无比的好刀,在杀人的时候会节约不少力气,难怪古代那么多英雄都酷爱神兵利器。
这时林阳也注意到白面男子的霰弹枪和自己的不同,捡起来一看,一米多长,比自己的这把长了一大截。再看枪管中的子弹,比自己的还要粗上三分,显然是一把威力惊人的重火力。
林阳撇撇嘴,随手将霰弹枪扔到一边。这把枪虽不错,但重达二十多斤,威力有余而灵活不足。而且白面男子身上似乎也没多余的子弹,就算自己想用,也开不了几枪,完全是一个鸡肋。
“下一个该轮到谁呢......”
林阳眼珠一转,很快就将目标放在了那两个使用加特林的黑人身上。剩下那两个使用太-刀和匕首的男女,林阳总觉得他们应该有些身手,可能会比这两黑人难缠。柿子还是捡软的捏,虽然黑人长得壮,但林阳还是有自信能快速解决他们。
想罢,林阳快步向着一个黑人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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