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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兄弟,你谁呀?


王诩呲牙咧嘴的打着摆子,满脸通红的摇晃着,紧闭着双目,剧烈颤抖着艰难的挪到了方桌旁,用尽全身力气扶着方桌才缓缓的坐到了长凳上,要不是还有一口气在,王诩都想躺在长凳上等死了。

        对面肌肉怪的那一拍,就好像山崖上的巨石滚落下来后直接撞在了自己的胸口上,撞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好像碎了,骨头们发出了一种机械零件老化后摩擦时挤出的声音。说不定,那些断掉的骨头已经扎进自己的肉里了,反正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不知为何,这感觉让王诩想起了武侠小说里,被人捏断骨头的情节。

        对面肌肉怪也不说话了,世界安静了下来。反而,当他看到王诩那快死的表情时,他脸上也是一副过度担忧的表情,马上过来扶着王诩,他上上下下打量着王诩,声音非常柔和道:“你怎么了,被人打了?”这声音充满了关怀,好像不是刚才那种龙吟虎啸的感觉。

        疼感渐渐的减弱,王诩吃力的睁开了眼睛,他并没有直接回答眼前肌肉怪的问题,而是快速的搜索了一下杯具男留给自己的记忆碎片,他想知道杯具男到底认不认识眼前这人,搜索完后,王诩发现,记忆碎片里充斥着关于眼前人的记忆,这人的确是杯具男的死党。

        眼前这哥们儿叫做程智,是杯具男的发小儿,俩人从穿开裆裤时就认识了,是一起长大的死党。程智也是个孤儿,他父亲和杯具男的父亲是结义金兰的兄弟,诡异的是,程智的父母和杯具男的父母是同时一起失踪的,也许他们去了同一个地方,也许他们同时死于非命。

        由于上一代血浓于水的关系,程智从小也是跟着杯具男的爷爷过生活的,他也是被老爷子带大的。程智本人也是个道门的修士,金火土三灵根,家传手艺是炼器,就在王诩铺子隔壁开了间铁匠铺,打铁炼器过活,手艺不算太精,和杯具男一样,都属于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主儿。

        程智有俩爱好,也许是病癖,他喜欢喝酒和打猎。他喝起酒来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简直就是吞江饮河;他打起猎来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简直就是没日没夜。因为爱好喝酒打猎,所以,程智的炼器水平相当低端,只能打造些凡器级的农具什么的,因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比杯具男这里的还差,几乎没有什么收入;因为俩人是铁打的关系,所以,当杯具男看到程智快过不下去时,就会接济点儿他,但是,又怕直接给钱会伤他面子,所以,杯具男就让他在打猎的同时,帮自己采些草药,再以十倍以上的市场价收购这些草药,由于程智不知道草药的具体价格,所以,杯具男就以这种方式接济他了。

        掌握了杯具男和程智之间的往事,王诩不禁想到:原来杯具男也是有圈子的,是疯子圈儿,果然是物以类聚啊,杯具男已经够疯了,练功把自己给练死了,眼前这兄弟更疯,看穿着就知道不是什么正常人。

        “想什么呢?”肌肉怪人、行为艺术家程智同志的音量又提高了不少:“这三天,你去哪了?”

        胸中血气依然还在翻涌的王诩,马上进入了“角色扮演”的状态,神态、语气、动作完全模仿杯具男,开始“表演”道:“我还能去哪,在家练功呢。”声音很虚弱,显然练功没练好。

        “怎么样,升了没?”程智一副担忧的表情,再次上下打量着王诩,他是知道杯具男快要升级了,也知道身为五灵根的杯具男,想要升级太难了。

        “哎,侥幸到了练气四阶了,差点儿走火入魔呀,就差那么一点儿,你就得帮我收尸了。”王诩苦笑了一声,这会儿他才有了点儿力气,揉了揉要快碎裂的肩膀,想要站起来,却又蹒跚的坐回了长凳上。

        程智也坐了下来,长凳发出了永别般的咯吱声,可见,程智的体重是相当可怕的。

        “哎,不行也别勉强了,咱们是有手艺的人,在这里混不下去,大不了去成都城内过活,你就是做个郎中也行,何必非要做‘药师’呢!”看那一副同情的表情就知道,程智对杯具男的关心是完全出于真心的。

        当年,程智被测出是三灵根的时候,“天一门”的门主是想要收他做内门弟子的,但是,就因为“天一门”嫌弃杯具男,不要杯具男,这些被程智看到了,他死活也就没同意进入“天一门”,而是选择了和杯具男一起流落江湖做散修,要知道,散修是很可怜的,一没钱,二没资源,三没地位,这事儿把杯具男感动坏了,从那时起,杯具男就把这肌肉怪当做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为了他甚至可以不顾性命的。

        “要不要药材啊?我这三天可是所获颇丰啊!”程智向王诩抛了个眉眼,接着,兴奋的挪了挪屁股,左手抄起一盏茶杯,右手端起了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他也不管茶壶里的是什么时候的茶,抬头就把这杯茶灌进了喉咙。

        看了看眼前这哥们儿猥琐的样子,王诩就知道,他肯定又是没钱喝酒了,于是,王诩也不再啰嗦了:“有多少啊,拿来吧,我这儿的药材也快要见底了,我全要了。”

        听了王诩的话,程智喜上眉梢,又猛灌了一杯过期的茶,然后从上身“虎皮装”里掏出了一个黄色的空间囊,递给王诩。

        看了眼被递过来的空间囊,王诩差点儿吐出来,这空间囊太惨了:囊身表面皱皱巴巴的,全是油渍污渍,比街边儿捡来的还脏,颜色也挺奇怪的,也不知这空间囊以前是不是黄色的呀,不会是被微生物发酵过后变黄了吧?反正这空间囊上飘着股味儿,就是尸体高度腐烂后的那种味道。

        忍着要把隔夜饭给吐出来的冲动,王诩接过了程智递过来的比生化武器还要恐怖的空间囊,稍微感觉了一下囊内空间,里面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有各种矿石,有各种兽骨、有各种兵器、还有各种酒器,当然了,一角上,堆满了很多的药材,但是,数量虽然挺多的,种类却好像很少,好像只有两种,和自己商店系统里出售的一样:药草和灵草。

        想想也是,自己是药师,是炼丹的,认识的药材种类比较多也无可厚非,可程智是炼器师,是打铁的,能分辨出两种药材已经不容易了。

        王诩把程智空间囊中的药材转进了自己的空间囊里,然后,从背包系统里摸出了一百枚金币,转入了程智的恐怖囊。

        其实,生药是很廉价的。程智空间囊中的所有药材加起来,最多也只值一枚金币,而在平时,这些药材,杯具男最多也只给十枚金币的,但是,王诩可不是杯具男,他不想一直被打扰,所以,直接给了程智一百枚金币,即使程智很快的花完再向自己要,那自己也能以没钱了为借口把他打发走,毕竟给了他一百枚金币,他应该不好意思近期内再上门要钱了吧。

        其实,王诩给他这么多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感恩!王诩觉得,在这优胜劣汰、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大荒世界,众生多是尔虞我诈之辈,连自己也是这种人,但是,眼前此人,肌肉怪、皮衣男程智,他不是,他为了自己的兄弟,竟然可以放弃锦绣前程,甘于做一个小商人,一个卑微的散修,由此可知,在他心中,友情的价值要远胜于自己前途的价值,他是个真性真情的人,是个把情看的很重的人。

        而自己取代了杯具男的身份,也就承接了这份来自程智的深厚友情,于公于私,自己都应该感恩,都应该报答他,都应该珍惜眼前的这个真汉子,这个可以同生共死的兄弟,既是对杯具男的报答,也是对眼前汉子的报答。

        交易过后,王诩把“垃圾袋”还给了程智,程智接过“垃圾袋”,掂了掂,发现里面整整多了一百枚金币,他并没有喜出望外,反而微微皱眉,有些诧异,在把空间囊收进“皮衣”后,低声问道:“你发财了,怎么这么多钱?”

        “没有啊,预付给你未来一年的款项,省着点儿花,我也不剩多少钱了。”王诩说完,还摆出了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演归演,王诩对眼前之人还是有些刮目相看,这人,看似五大三粗,其实,心思还算比较细腻的,也能从细节中看出点儿什么,只是看到的不多,也算是个有阅历的人,只是阅历不够深而已,以后还需要不断的磨练。

        “对了,我想要两把兵器,你帮我打俩呗。”王诩发现,虽然自己也是个修士,但是,竟然连把剑都没有,也不知杯具男是怎么活下来的,把日子混成这样了。

        “你要兵器干啥?你不是药师吗?”程智有些纳闷儿,放下茶杯,一脸诧异的盯着王诩,随即,仿佛想到了什么,微微的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哦,你也听说那事儿了。”

        王诩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程智话语中的反转在表达什么,但是,他还是听出了点儿什么,好像最近有什么“大事儿”发生了。

        “什么事儿啊?比我炼丹赚钱还重要!?”王诩若无其事的用衣袖扫了扫方桌上的浮尘,好像不太关注外面的世界,其实,他正在努力的试探呢,想从程智嘴里得到点儿最新的消息。

        “还赚钱呢,巫人都打到大门口了……哎……”程智叹了口气,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这表情和他威猛的长相,一点儿也不协调。

        “巫人!”王诩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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