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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写


新手上路(基本写作教程)

        写给对小说有兴趣的朋友

        与朋友聊天,把烟灰弹入酒里。夕阳在一块澄黄色的天幕上熊熊燃烧,明暗不定的光线在屋子里来回曲折,犹豫不定,忽然转身投入酒杯里,绽出小朵的暗色花瓣。我拿起杯子,把酒一饮而尽。有人从门前走过。脚步声沙沙地响。细小的石粒在脚底下滚动,发出呻吟,一些枯萎已死去多时的叶子不停地碎裂。

        我与朋友的对话是从“节奏”开始的。

        “节奏”,一种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的现象。一篇小说的节奏是否好,简单说,看它是否具备音乐感,是否和谐,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小桥流水人家,大漠、黄沙、戈壁、落日等等,无论其轻盈、枯涩、干燥或丰润,皆为天籁之声。节奏好坏,常能意会,难以言传。对于一个初习写作者来说,有一个较为“愚蠢”的法子,可以一用。即:将文章随意挑出几段,抹去标点符号,分行,变成诗歌的样子,然后朗读,用心感受其中旋律。

        小说的“节奏”首先来源于语感。

        语感是对汉字的一种直觉,它超乎理性之上,能最大限度地拭去日常世俗生活飘落下的灰尘,恢复汉字的光泽度,并重新挖掘其内涵,拓展其外延,赋予它们一个芳香扑鼻的新生命。譬如,提起“快乐”,大家想到的或许是词典上讲的“感到幸福或满意”,但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可能会作出如下阐述——“快”,形容速度很快,如白驹过隙:“乐”,形容高兴的样子,“快”与“乐”加在一起的“快乐”,是指,高兴的样子像白驹过隙很快就没有了。又譬如“完美”,通常意义上,它是一个褒义词,但在小说家眼里可能并不太美妙,因为“完”这个字比较危险,水满则溢,月盈即亏。

        语感好坏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通感。星星是流血的弹孔;一行白鹭从泛黄的书页上飞起;鸟放了一个屁;石头汗如雨下地唱着歌……万物盎然,流转不定。花鸟虫鱼、草石树木皆为生命,它们与人一起汇成海洋——在小说的世界里,一切都有可能,这是一个臆想的国度,其逻辑并不需要服从现实世界,能自圆其说即可。

        语感的好坏还在于如何将这些已有了生命力的汉字搭配使用,构成词与句。

        词与词须参差不一,句与句需凹凸不平。虚与实,动与静,阴阳能互济相生,不必拘泥于教科书上的语法,当勇于突破一些常见的表达方式,以正迎敌,以奇制胜。小说家玩的是创作,不是重复,要敢为风气先。

        语感所制造出来的字、词、句还仅仅只是建筑材料。再好的建筑材料也搭建不起一座摩天大厦,还得有一份有创意的设计蓝图,而这份创意就是充溢大厦全身的气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蓝图得烂熟于心,方可施工。字、词、句构建的段落要若率然之蛇,遥遥相应,环环相扣,首尾相连。段落构建成的章节应如姑射仙人,丹唇外朗,皓齿内鲜,仪静体闲。这些结构便是“节奏”有无、好坏的关键所在了。结构不是意义。不是高大、庄严、华美、壮丽等等。它是钢筋水泥搭起来的框架,也是一堵堵呕心沥血砌起来的墙壁。

        朋友说到这里笑了。我也笑了。他对“节奏”比较感兴趣。我能明白,而事实上,“节奏”充溢着生存的每一寸空间,走路,吃饭,喝水,甚至于呼吸,无不要求我们收放自如,张驰有度。

        我得承认他提出的“节奏”的确是评价小说的某一平台,但它显然不是惟一一个。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又继续提到两个概念——“冲突”与“人物”。

        他说,其实小说的创作可以吸取戏剧、电影的创造手法,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与时间内,把各种冲突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冲突包括三方面:人物内心的冲突,人物与他人之间的冲突,人物与自然环境的冲突。而小说的结构、语言、故事等等,所有的一切皆由人物来承载,即,一篇好小说的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无塑造起一个或一群典型人物,无聊琐碎小气吝啬慷慨豪迈聪明……将人物推至“极至”,爱,爱得死去活来三百回;恨,恨得荡气回肠一千年。如斯,人物才能如刀凿斧削般鲜明,让读者震撼,从而给小说一个新生命。因为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可以不断COPY的现实里。

        小说中存在的“极致”诱惑是对心灵的拯救。

        酒一杯杯灌下肚。朋友的脸已呈酡红,手指轻轻敲击桌子。他的手很干净,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污垢。他忽然想到什么,眯起眼,打量了一会身边站着的服务员。服务员的脸顿时飞红,勾下头局促地走开。

        他笑起来,问我会如何描写这个服务员?

        我说,我会写她的眼神。里面有慌乱与好奇,她走了十二步,在弯腰为另一桌客人倒茶水时,仍回头往这里瞥了一眼。她多半在揣测我们是什么人。她的脸粉红,而且嫩,让人流口水,想在上面啃一口。年轻真好啊。

        他点点头,说他讨厌形容词与副词。他认为一篇好小说只应该,也只能是由动词与名词构成——准确、迅速、轻逸,一剑封喉,未待血花溅起,剑已不在,斯人已渺。

        我喜欢他。看得出来,他很悲伤,因为壮志凌云、但壮志未酬。

        他说他的小说写得很好。我相信。他用词极准确,没说最好,可惜的是,这个“很”字也是一个副词。小说的写作并不需要拘泥于词性,其实他所说的应该属于反讽。我读过他许多小说,形容词与副词并不少。他之所以这么说,可能因为现在的文坛上太流行这种写法了,随便翻开某本文学期刊,随便找出其中一篇小说来读,多半都是名词加动作,活像一群叉手并脚、骨骼粗大的“庄稼汉”。

        当然,“庄稼汉”并不是不好,可放眼全是,就不是很有意思了。而事实上,这些小说里的“庄稼汉”十个就有八个喜欢涂脂抹粉,这愈发古怪得紧了。

        朋友又喝了一杯酒,朝我眨眨眼,又把“剑已不在,斯人已渺”轻声念了一遍,忽然露出孩子般灿烂的笑容。他可真是淘气,哎,中国的文字确实博大精深,我也笑起来,这八个字可真不是什么好兆头。说句实话,这位朋友的许多观点都很不错,只是稍嫌混乱,缺乏一个明确体系,

        他问我,什么是小说?它还是不是文人自娱自乐的小声说话?

        我说,小说已经过去了那个只能小声说话的时代。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它意味着无限的可能,任何一种表现手法,只要出现了,它就是合理的。虽然羽毛浮在水面,石头沉入水底,由于时代的局限,一些真正好的小说无法与公众见面,但它毕竟写出来了,不管它是否在未来的日子里有无机会获得出版,也就够了。小说,归根到底是一种智力上的自娱自乐。

        他又问,小说现在还是为了体现国家意志的一种宣传武器又或是服务于广大群众的一种文艺形式吗?

        我说,只要存在着专业作家,国家出钱养活他们,他们就必须体现国家意志。这与做生意一样,一个买,一个卖,公平得很。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他们有他们的难处,不必苛求太多。至于“群众”,这是一个很大的筐,什么东西似乎都可以往里面装,但里面往往只有一堆垃圾。这很奇怪,不过,这就是事实。

        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属于“群众”中的一员,“群众”毕竟是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名词。从另一方面看,现代社会要求人必须成为“陀螺”,能被“物”鞭打,方可踮起脚尖。于是,在标准、卫生、迅速等口号下,肯德基式的文化快餐长驱直入,占领了人们的喉咙与胃。食固然饱,然则只是一个饱而已。大家都在迫不及待地讲故事、听故事,闹哄哄一片,情形很有点像《镜花缘》中无肠国里的诸君。这个比喻有一点刻薄。很惭愧,但小说的的确确不是故事,否则天底下有一本《故事会》也就行了。

        他继续问,它与散文、诗歌、杂文、戏剧有何区别?

        我说,小说的最大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由故事来承载,让人物来凸现,靠情节的引人入胜与巧妙构思来推动。诗歌最大的特征是语言的精炼,所谓歌以咏志,幸甚乐哉。文体断句分行。真正的诗歌无论古体还是现代,都是语言的舞蹈,都有其内在旋律,也都能谱上曲子把它们唱出来。戏剧最大的特征就是场景下人物的极端化,舞台、剧本、演员等都是戏剧的有机部分。散文是什么?

        准确说,它是心情。这个世上惟一有可能获得真正自由的便是我们的心灵。由一花一草一物一事诱发,从心灵深处淌下来的真实记录,便是散文,或喜或悲或怒或恨,或小桥流水风月雪月,或大漠风沙掷袂而去。真正的散文是不羁的,信笔所至,神思万里,此刻伦敦,彼刻北京,呼吸间已是千年时光流去。它不矫情,不涂脂抹粉,只是洒然。一柄剑扛在肩头,一个“我”走在南北东西,清风明月,长歌当啸。散文最大的特征是美。它分两大类,一是以“小我”的心情来溶入天地之间。以小我见大我,天道生生不息。最后终臻天人合一之境。它呈观音慈悲像。杂文是散文的另支。它由力量彰显,充满阳刚之美,它如匕首如长刃,破空划去,声撼千里。它呈金刚怒目像。散文不怕偏见。人的思想与观念就是种种偏见。

        他再问,那什么才是好小说呢?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了。小说的确有好坏之分,好坏谁说了算?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但老天爷知道——他们并不能在每一个时候都清楚知道自己说了一些什么。他们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很多时候,只是别人塞进他们喉咙里的东西。人是渴望上帝的,权威的阴影能换取一定时间内心灵的归属感。所以希特勒干脆一把火烧了国会,议会里各种拳打脚踢的声音迅速消失,纳粹美学的旗帜从此高高飘扬。坦率说,只有当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无法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时,在各意识形态相互犬牙交错,相互妥协的空间里,文学才有可能回归本原,才能形成一种较为客观、公允的标准,从而作出评价。写作应该是冲动的、偏执的,个体的智慧因为它的激情,因为不可替可的惟一,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盎然生机。评价应该是理性的,不必强调主题先行,只需解释文章的主题并在技术层面上一一作出剖析。

        宇宙混沌而不可知,大象无形,所能触摸到的皆是片爪只鳞。冷与热,动与静,飘飘雪下的声音,它们有什么意义?雾在身边升起,我们都是摸象的盲人。

        象是什么一个样?象鼻、象身、象尾、象腿……我们所各自感受到的,就是象对于个体的意义。有人站得远,有人走得近,角度不同,经验不同,结果不同。其实所给出的答案并无多大差别。只不过说话的声音有大有小,有的是不能发出声音。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一部文学作品存在的方式是有限性。但其内涵及外延却是无限的。我们都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解读它,理解它。不要怕别人说你误读。误读其实更意味你对此作品的全新演绎,你给了它另外一个生命。你的感受是弥足珍贵不可替代的。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就像母亲与孩子。孩子在母亲体内汲取着养分孕育生长,母亲生下他,喜爱他,也疼他。孩子是母亲的延续,血液中有着印记。但孩子毕竟不是母亲的复制,他在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他要离开母亲,去外面的世界。

        母亲创造了孩子,但孩子不属于母亲。母亲对孩子有着种种美好的愿望,但孩子是否能实现,那也只能是天知道。天底下母亲都会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这无可非议。但不能因此而抱怨别人对孩子的指责。母亲常会犯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我的孩子在我面前这般善解人意,又怎么可能会如此差劲?这有几方面的原因:别人不是你孩子的母亲,不会用心去看,就算用了心,看的角度也不一样。

        比如,孩子有些白,你认为好看,但别人或会认为是不健康;孩子要在社会上获得承认,往往取决于机遇等等,而社会总是心浮气躁常以出身成败论英雄。一个江湖艺人可能比一个大师更为高明,但他并没有机会站在社会面前演奏他的声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瞎子阿炳那般运气;你的孩子比起别人的孩子在为公众认同的某些标准上确实要差些。每个孩子生下来,容貌也有丑妍之分。

        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就应该有个宽容的心态。要正确面对别人对作品的批评与误读。孩子的成长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不完美意味着残缺、空白。想象与再创造便有了用武之地,它能在人们的各自大脑里得出与自身审美经验相吻合的完美概念。红楼梦是一尊断臂的维纳斯。可以这么说,若没有后四十回的湮没,也就没有了现在的推崇备至。以水浒为例,前七十回精采绝伦,后五十回索然无味。完整的并不就是最好的,内容上的完整有时反而会伤害艺术上的魅力。若施耐庵能把后五十回大刀砍去,留下一个谜,养活无数人,只怕也会有一门"水学"出来。

        再好的作品也要懂得经营,一张大师的画,哪怕是信手涂鸦,我们也会沉思好久。“大师”两字有足够的含金量。经营有两个方向。阅读的“大众”与评判的“圈子”。对于大众,可以把作品当成商品来经营,广告宣传促销包装发行渠道等等一整套营销方案,可如商品竞争般,依次从产品质量、包装、服务、品牌递升到注意力与美誉度。对于“圈子”,很简单,学会用他们的话语说话,获得通行证,然后设法获是某位权威的认可。古时有人卖马,出十金请伯乐于马旁边兜上几圈,马价顿时暴涨。对大师的顶礼膜拜,却是人的天性。只不过,真正的写作者常有一些臭脾气,知其可为而不屑为之,所以多半饿死,不会在生前获得承认,只配享用那些被香火熏得面目全非的冷猪肉。想想也是悲哀。

        朋友笑了,咳嗽着,真罗嗦啊,说到哪里去了?我想听的是什么是好小说,而不是如何去获得承认。我们或许无法获得公众与圈子的承认,但我们心知肚明,内心承认自己也就够了。写作,说到底,是服从内心的写作。

        我也笑,抿了一口酒,继续说,好的小说应该具务如下特征——深刻、新鲜、悲悯、有趣,以及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对了,还要在这所有的特征上面,再烙一个印记——智慧。

        关于“深刻、新鲜、悲悯、有趣,以及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我在《谈谈写作及其他》以及《白痴庄枪》后记里,已经说得太多了,你可以去找找看。我现在要说的是智慧。

        小说在虚构中营造真实,以小说的逻辑构建起与每一个人心灵息息相默的宇宙。无数碎片于此碰撞融合,如镜,窥得世间万象。虚与实不断重叠、置换。空间与时间明灭不定。小说的结构、语言、故事等等就像是一副牌的花色与大小。

        它们可以在手指上跳着舞。但不管这只手如何轻逸、迅速、确切,或说性格鲜明、花样繁复,牌总是得被不断重洗。结果并不确定。摊开在桌上的牌面每一时刻都有着无穷的变化。

        天地悲悯,人心茫茫。无限的宇宙中,个体微不足道。突破个体肉身之局限,以“小我”契入宇宙的“大我”,以臻天人合一,无疑,小说提供了一种可能。这种可能亦有无限,并没有绝对。“道”如云蒸雾蔚,水流泉涌,于弹指间生出,于呼吸间消亡,并无定法可循。

        人有五种需要,生理上的衣食往行;安全上的免于恐惧;社交上的和谐与爱;名誉、地位,即自我尊重与他人的承认;自我实现。五种需要犬牙交错,呈由下及上之势,但在逢遇挫折时,亦会后退,其中一些需要,譬如爱、信仰等,更可横贯其中。小说是对此五种需要的折射与反光。目前小说流派林林总总,不过,还多限于对前四种需要的描述,而事实上,当人们达到一定境界后,对名声、金钱、爱情的渴望并不会非常强烈。如电如梦如泡似幻影。人们孜孜不倦继续努力,纯粹是为了获得自我实现时所感受到的愉悦。这是一种深刻的审美体验,销魂蚀骨,令人如醉如痴,欣喜若狂。它只会由智慧带来,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阿基米德爬出水缸,裸身跑向大街,边跑边喊——我发现了!这首天簌之音,充溢全身,令身体上的每一个毛孔都鼓涨起来,然后,我们便真的开始了飞。

        一切游戏若没有了智慧,便乏然无味。

        最美妙的娱乐便是智慧的沉思。

        当谜底被揭开,人面狮身的神哄然倒塌,因为它已没有了智慧。

        小说的极处,也是智慧的栖居之所。

        无数小径在草丛中潜匿,葡伏,每个问题后面都隐藏着一个莫大的惊喜。

        浩翰的宇宙并不在意人的生老病死或者说是苦难。谁会在意热带雨林中某棵树下一群蚂蚁遇到一场灭顶之灾?洪水泛滥大地,惟有智慧才能搭起那艘挪亚方舟,让我们超脱这几十年的肉身,跨入虚空之处,与宇宙同呼吸。

        智慧的基石是知识。没有知识,一切无从谈起,火焰并不能在虚空中存在。

        但知识不仅仅是书本上的东西,说到底,知识只是对经验的累积、总结、归纳、推理。事实上,许多专家学者往往比一个农夫更无知,他们只是掌握着一种话语权利罢了。大自然里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不过,并不是知识越多就越好,无数个“所以然”陈列在面前,只会让人头晕脑胀,得从中找出其规律所在。

        智慧便是寻找的方法。

        我们会发现自己平常所忽略的,原来有着这么多惊心动魄的美,而这些美并不需要青灯古庙缘木求鱼,它们随处可得,唾手可取。智慧不能给我们饭吃,给我们衣穿,但它让我们安静、喜悦、从容。这世上的确没有两片叶子,每一个人的确都是惟一,但这并不能说明更多,这只是一种客观上的庸俗存在,而智慧让我们从这些无数个浑浑噩噩没有意义的惟一中彻底清醒过来。“朝闻道,夕死可矣”。很多东西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认知的种种规律就能解释得了。要学会把知识忘掉,不再囿于知识之限。比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认知的方法。这也是智慧。坦露自己,不必设防,莫疑虑惊恐。陌生与熟悉,花草与虫鱼,都是一些微小原子的排列组合。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我越来越喜欢一些单纯的词汇。它们本身所蕴含的东西远远大于我们现在所赋予它们的。我想拭去它们身上的灰尘。它们是有智慧的生命体。对了,小说是一种技术活,也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活。智慧能让它的份量沉甸,富有质感。智慧不是用简简单单按一下照相机,还原现实的真实,还得了解周围的光线、远与近的距离等等,找出事物最本质的内在,加以凸现雕刻。这种内在只愉悦个体的心灵,与社会无关,也与其长宽高等“物”的存在无关。一张桌子摆在面前,你所关注的是什么——价格?款式?抑或是味道,譬如上面的灰尘?桌子是有生命的,一切存在着的事物都有着自己的语言与灵魂,只要肯去触摸它,肯用心去听,我们就能够听见那些声音。真正的好小说如同文物一般,不可复制。它穿透纸背,风雨燕归来,落花人独立。

        作为一个编辑,少不了会跟文字和作者打交道,接触的作者和作品多了,难免会看到很多新手犯些低级错误,写这篇东西,是希望本站写手少走些弯路,尽快写出自己和读者都满意的东西,早日成神。

        首先,每个新人往往都是由读者向作者转换过来的,任何一个写手,大概都有一篇让他产生创作冲动的书,因此第一次写书的人,往往都会按照此书格局去创作,很多人的第一部作品都类似这部打动他们的名作,甚至有不少作者,直接就给某部书写续。

        这里要提一下,写续是一个吃力而不讨好的活,或许你的东西能召唤一些原著的拥趸,但是大部份人其实都是抱着对原著的尊重和好奇来的,很多人在看过你写的续之后,都会毫不客气的批判,除了招来骂声一遍,基本上没有好处,因为任何一个初入门的写手,往往都是狗尾续貂,估计你自己也不敢相信,你写的东东能超越原著……而且,要知道你在写续的同时,其实己经在侵犯原著作者的权力,原作者至所以没有来找你,无非是因为你的份量太轻,人家根本犯不着跟你正面交涉。

        可想而知,除了那些作者以去世的经典名著,写续是最吃力不讨好的活,除非抱着练练笔的想法,否则你最好别犯这个迷糊。

        所以,如果某部书让你有写东西的冲动,就算是照着人家的格局,也别替它写续,毕竟这是你自己创作的东西,或许你文运超好,弄个东东能一炮打红也不是不可能的。

        具体写东西了,大家就要注意这样几点。

        1,选题和读者定位。常常有人问我写什么东西能红,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所谓行行出状元,如果你有深厚的功底,写什么都能红,只能说现在读者喜欢看什么,说到这儿,迎合读者其实还真是一门学问。

        不是每个人都具有潮流的前瞻性的,也不是每本书都能让所有人喜欢的,如果你是一个新手,主要得看你喜欢哪一类的作品,而你所喜欢的作品类别,属哪个读者层面。

        一般来说,十五岁到二十三岁的男性读者,大多都喜欢奇幻玄幻,超能异术之类的作品,女性们永远是喜欢情情爱爱什么的,同时别搞错,大多女性喜欢暴力悬疑和恐怖之类的作品,超过二十四岁以上的,就会喜欢言情都市之类的书了,这也包括很大一部分男性读者,因此,你选题的时候,务必要研究一下这各个层面读者的好恶,适当迎合一下就OK了。

        很多人都认为H文和激情文受追捧,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不管是什么层面的读者,尤其是一些年青读者,他们的潜意识中都有一种看这类文被人发现很难为情的感觉,尤其是被家人或者父母发现,说的不错,这类文有很多人喜欢,但他们往往只会偷偷的看看,有人来了匆匆忙忙的关闭网叶,当然别想他们能收藏和疯狂的给朋友推荐了,其实纵观那么多网络文章,没有哪一本激情的书会大红大紫的,如果是VIP小说,人家收藏都会觉得难为情,还会花钱去订阅?有盗版肯定会一拥而上了,谁会冒着被人发现难为情的风险,去支持和订阅呢?

        因此,别写H文,因为读者就算看完了,也会看不起你,这是最下作的一种选题,激情文是所有文体里最低级的东东。

        2,当你选好一种你习惯的文章类别后,就开始创作了,这时要注意,尽量别用第一人称来写作。很多新手都喜欢用第一人称写东西,因为这样能给人阅读时一种主观的代入感,不过新手们根本就不知道,时至今日,更多资深的读者,都不客气的把这种描写方式视为终级自恋的写文方法。不仅如此,因为这种第一人称往往都为新手所推崇,所以在编辑眼里看起来,是最幼稚的一种描述方式,出版社一般对这类文都直接打掉,尤其是长篇小说,由于视角和感观的狭隘,最终限定了情节的单一,别说作者写着累,发展到后来,读者看着也会感觉很枯燥而且疲惫。

        新手以第一人称来练练笔,不抱赢利期望无可厚非,如果你想赚钱的话,这种描写方法最好是别用,因为第一人称作品虽然能给读者一种代入感,但这种代价之大,其实是得不偿失的,第一人称因为局限了主角的感观,放弃了很多丰富情节的多角度叙述手段,例如双线并进的蒙太奇式描写,第三角度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冲突情节营造,最主要的是,第一人称根本无法描写其他配角和第三者的心理活动,包括一些主角不在的场景等等。

        一个成熟的写手,都知道这些东西对丰富故事能起极大的作用,如果你写的是一本百万大篇,最终你会发现,超过一定的字数之后,第一人称会写到你无话可说,因为在这个狭窄的叙述过程中,你能写的早就都触及了……

        还有,最重要的是,单一的主观视角最终会让人腻味,也许不等你写到灵感枯竭,这之前就早被读者所放弃了。

        所以,除了短篇幅文章和记实传记日记之类的文体,最好是别用第一人称写文,新手以此练笔,最好也控制在三十万左右的篇幅,字多了,很容易给阅读者带来疲倦。

        3,别让作品脱离现实。别抱着写书的态度创作,因为脱离了生活的作品是没有土壤的,因此不管你写什么,都得用现实来参照,如果你主角动辄就能获得以亿为单位的钱财,动辄拿到神器级的装备、神速的拥有拳打行星脚踢恒星的功力,那么这本书除了你自己喝彩,只怕其他人看第二眼的兴趣也没有了,因为太YY的书根本让读者找不到代入感,最重要的是,你这样等于放弃了升级和磨练的意趣,并导致你无法超越无限叠加的场景和能力。

        记住,当你在头脑发热设定一个又一个的“高潮”的时候,多以你所处世界的现实情况为标准,想想你自己,是不是能象你的主角那样无敌的好运,越贴近现实的情节越容易给人代入感,越艰苦的成就和胜利越让人欣慰,成功是结局,但你必须展示一个完美而曲折的过程,看书其实要的就是过程,任何结局都需要一个起伏跌宕的经过,这样才能扣人心弦,写书就是在营造这些。

        4,别让你的作品局限于你的想象之内。很多新手在写东西的时候,会把自己当成主角,并以自己的意愿去格定主角的意愿和喜怒,比如有一个作者,他写了一篇东西拿给我看,他的主角是一个有着亿万身家的高中就读公子哥,开篇且骑着一辆数十万的雅马哈去上学,而且这辆摩托车还是父母以考上名校作为奖励买给他的……

        这种情形在一个有亿万身家的公子哥身上是绝对不会出现的,越有钱的人越具有安全意识,这个作者年纪还小,他可能想象不到一个真正如此有钱的父母,是绝对不会给儿子买这样一辆安全系数最低的交通工具的,越好的摩托车也许杀人越快,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少年骑上这种车子的话,估计离死也不远了,除非他们想谋杀儿子,否则打死他们也不会花这个钱给儿子的。

        当我提出这点时,这位作者不服气的说:“你知道这辆摩托车值多少钱吗?”

        我无语,这家伙就是用自己的感觉在营造情节,这种脱离现实的情节被一个在行读者看到,肯定会噗之以鼻的,最后人走茶凉了,你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记住,别写你不熟悉的场景,如果情节一定需要,你最好去网上搜搜,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你想要的资料,最好是放弃这个情节,免得令人笑话。

        5,别说无用和脱离现实的废话。还是上面这位作者,当我指出他作品里有很多赘字和废辞的时候,他又抛出一句话说:“你用的是专业的眼光来看我的书,其实读者肯定不会象你这么挑剔的……”

        他说这句话时我知道他肯定还得走不少弯路,先别说他对读者的态度,就说那章节里的废话吧,人家看了不仅觉得别扭,更会感觉你的水平低级,没准他就会说你还比不上他了。

        说到赘辞,也许大伙不知道具体的准则应该是什么,在这里我告诉大伙一个极为简单的方法,就是你在写东西的时候,例如你的主角在运用对白,要想想你让他们在文中所说的话,在现实中人们会不会运用在交流之中、别用那种纯文方式给主角配角设定口语、出现对白时,一定要想想主角说的这句,现实中的人是不是也这样说。

        学会用最少的字表达最多的内容,除了一些角色习惯性的口语,你要做到惜字如金,能少写一个字就少写一个字,凑字只有你拥有成千上万的粉丝时,你实在写不出东西时再用。

        6,别太自恋了。很多人写出东西之后,左看左顺眼,右看右好看,拿出去无人喝彩,还感觉现在的读者人品差素质低,其实你的东西真的好的话,读者肯定会认同的,要知道“文章是自己写的好”,其实你对你的作品就象你看你的孩子和情人,在你眼里她(他)无比完美,或者别人看起来就是一垞狗屎。

        因此你写一部书的时候,最好是先拿给身边的人看看,问问他们感觉如何,通过类似方法获取一个中庸的感受,对你写文相信会有很大帮助,当然,别人说的不一定完全正确,你可以借鉴他们的意见,但决不能完全相信他们说的一切。

        7,写文如做人,人品好受欢迎,别把读者当白痴,他们是你的朋友。别认为这个世界只有你能写,所有的读者都白痴,如果你有这种想法,你肯定写不出好东西的,其实一个好的读者,他或许比你的阅历还要丰富。

        学会把读者当成你的朋友,这样你不仅可以获得支持,还能从他们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再说了,读者是唯一具有资格评判任何作品的,每个读者在接触书的时候,都希望能找到他想找到的东西,他们很专注而真诚,除了希望你的书能带给他们阅读的快感,没有任何杂念,我们只能用最好的文字和章节款待他们,这样才会获得回报,假如你是用玩世不恭的心态写书,相信就是写到老,也无人喝彩。

        网络创作是靠订阅才能获取报酬的,只有用心写东西真诚对读者,他们才会喜欢上你和你的作品,现在盗版满天飞,有些人一样月收入过万甚至数万数十万,这都是订阅累积成的可观收入,要知道一本红书盗版随处可见,为什么有人坚持要看原版不看盗版,其实就是读者感觉作者人品好、开始认同他,把他当成朋友罢了,这样才会用行动去支持作者。

        如果你把读者当小白,凭什么人家要订阅你的章节?为什么不可以看完盗版回来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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